2019年廣東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社會事務辦招聘公告
來源:光明新區政府在線
2019-04-04 09:59:57
深圳市光明區公明社會事務辦2019年4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參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要求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一)崗位聘用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招聘崗位表》中所列的崗位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人員;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4.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9日18時。
3.報名步驟:報考者將報名資料掃描后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gongmshswb@szgm.gov.cn,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XXX(姓名)+身份證號+崗位編號+聯系方式”,不按照要求發送,造成無法聯系,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請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書面材料。報名所需材料均須本人手寫簽名。
溫馨提示: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報名聯系人:曾小姐咨詢電話:0755-27106040
(二)所需材料
1.《招聘報名表》(附件2,表中須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本人簽名);
2.《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提交電子版);
3.《承諾書》(附件4,本人簽名);
4.《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附件5,本人簽名);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本人簽名);
6.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或證書照片,空白處本人簽名);
7.學歷學位驗證證明(掃描件或證書照片,空白處本人簽名,學位驗證可在資格復審時補充);
8.相關技能證明材料。(掃描件或證書照片,空白處本人簽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視為報名不成功不予發放準考證。
2.資格復審。辦理入職前收取報名資料(1)至(4)項原件,審核驗證(5)至(8)項資料原件并收復印件。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報考注意事項
1.初審后將會通知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及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提供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公明街道組織人事辦公室統一組織,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公布由用人部門單位通知和公布。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時間、地點
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考場規則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知識和專業知識,為客觀題。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由用工部門單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公示
(一)考察及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審核單位留存。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個人報考有關資料存在弄虛作假;不服從安排;學歷造假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二)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光明區直屬醫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公示
經考試、考察合格、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五、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公明街道組織人事辦公室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相關規定管理。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在指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選擇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具體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統籌安排。
六、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
七、紀律監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27106040。
咨詢電話:27106530。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公明社會事務辦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社會事務辦
2019年4月3日
附件:1-5下載
附件1崗位設置表.xls
附件2報名表.docx
附件3人員信息表.xlsx
附件4承諾書.docx
附件5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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