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第二批招聘10人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坐落于天津市海河東北部地區,為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擁有國務院特貼專家8人,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19人。醫院是國家藥監局藥品臨床試驗基地,擁有市級研究機構3個,擁有天津市首家獲得17025認可的藥代動力學實驗室,為天津市呼吸病研究所掛靠單位。醫院擁有教育部重點學科1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3個;國家中管局重點學科6個;國家中管局重點專科8個。
近年來,醫院主持國家“973”、“863”計劃課題4項,科技部國際合作項目1項,“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2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4項,主持國家自然基金課題46項,省部級及橫向課題項目近100項,近五年獲各級科研獎項及成果30余項,獲科研經費支持7000余萬元。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門戶網站(www.tjzyefy.com)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2019年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附表1)。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起始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批次以上本科;
6.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7.報考年齡和報考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筆試、面試等環節按照天津市考評中心統一組織執行。詳見天津市考評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試網和相關網站發布的招考公告
(二)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需在體檢前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應聘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體檢合格是確定為擬聘人員的基本條件,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醫院可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待面試考核結果發布后另行通知。
(三)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醫院人事處會同崗位所屬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期內,科室將對通過體檢人員的道德品行、專業能力、工作實績和綜合能力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核依據之一,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1.不具備崗位工作能力;
2.以虛假信息通過面試環節;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接收錄用手續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考察階段遞補按照招聘單位意見進行。
(四)公示與聘用
單位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醫院將擬聘人員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醫院人力資源部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擬聘人員須在3個月內辦理入職手續,未經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單位在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布報名時間及安排。
咨詢電話:022-60765135
監督電話:022-60637802
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人力資源部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