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楚雄州公安局招聘第二批輔警60人公告
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4-03 09:55:14
楚雄州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輔警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楚雄州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楚雄州公安局輔警,主要工作職責為在楚雄州公安局特警支隊協助民警開展監察留置看護等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輔助活動。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本次共招聘60人(男性)。
工作地點:全州范圍(州公安局及全州各縣市)。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一)用工方式。
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楚雄州公安局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二)待遇。
工資及社會保險(含“五險”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每月3788元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
(三)其他福利。
1、合同期內執行看護任務期間,食宿費用由駐地單位承擔。
2、視工作出勤情況發放崗位補貼。
3、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4、配發輔警工作服裝。
5、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
6、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的崗位業務培訓。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限云南省戶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責任心強,服從安排,自愿從事輔警工作,具有愛崗敬業、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出生(退役士官士兵、黨員、有立功受獎表現的或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輔警工作和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可放寬至32周歲,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專(含)以上文化程度(黨員退役士官士兵擔任過班長以上職務且有立功表現的可放寬至初中文化);
5、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道德的;
4、曾因違反輔警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有被判處刑罰五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正在接受調查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釆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崗位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前仔細閱讀《楚雄州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輔警公告》,準確填寫《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已就業人員報考的,需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1、報名時間。
2019年4月1曰至4月10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7時。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
(1)報名地址:楚雄市陽光大道283號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電子郵箱:2177560599@qq.com
聯系電話:0878-3369213 0878-3369211
(2)報名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469號 楚雄州公安局
電子郵箱:
1102581165@qq.com聯系電話:0878-3158110 0878-3153110
3、報名須知。
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歷證),近期免冠 大一寸彩照2張(背書報考人姓名、身份證號)、《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相關規定,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有立功受獎表現的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官士兵、黨員、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輔警工作和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以及戶籍在楚雄州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準考證》參加筆試。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三)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參加筆試。
1、筆試方式。
釆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權重。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規(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計算機基本應用等。
2、筆試加分。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筆試加8分;有立功受獎表現的人員,一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7分、三等功加6分;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官士兵、黨員、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輔警工作和公益性崗位工作的考生筆試加5分。
3、筆試時間:2019年4月15日
4、筆試地點: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楚雄市團結路564號)
(四)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環節人員名單。
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男性:1000米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4′25″、31歲及以上≤4′35″;縱跳摸高,合格標準為縱跳摸高高度≥265厘米;10X4往返跑,合格標準為30歲(含)以下≤13″1、31歲及以上≤13″4。
其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只能測一次。
體能測試成績作為參考。體能測試成績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體能測試地點: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楚雄市團結路564號)
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試結束后,考生憑面試通知和身份證(原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權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面試地點: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楚雄市團結路564號)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政審環節。
體檢由楚雄州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考察政審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
(七)遞補。
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九)崗前培訓。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組織開展崗前集中封閉培訓,培訓合格人員確定聘用。
(十)聘用。
聘用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任何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以下渠道進行發布,通過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本次招聘信息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及楚雄警方微信官方公眾號進行發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楚雄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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