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濮陽范縣補錄警務輔助人員28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結合《河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招聘的形式,面向社會統一招錄一批政治思想過硬、作風正派、紀律嚴明、法制觀念較強的警務輔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數量
按照“政府出資招聘、公安管理使用”的模式,實行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用工制度,共補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共計28人,工資1500元/月,另按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
1、交警大隊4名;
2、指揮中心5名;
3、反恐處突大隊3名;
4、濮城派出所1名;
5、高碼頭派出所4名;
6、顏村鋪派出所4名;
7、張莊派出所2名;
8、辛莊派出所2名;
9、城關派出所3名。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紀律觀念較強;
(五)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六)根據工作需要,本次補錄除指揮中心5名為女性外,其他崗位均為男性,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要求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厘米以上,機警敏捷、無口吃、重聽、色盲和其他傳染性疾病,無殘疾,心理素質好;
(七)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特殊技能或專業特長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院校畢業生,范縣籍建檔立卡貧困戶符合條件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一)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二)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六)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七)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八)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十)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本人持畢業證(退伍證)、身份證、戶口本,三種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2張。
(二)報名時間:2019年3月29日至4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三)報名地點:范縣人民大道北段種子公司北鄰,范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聯系電話:0393-5281866
(四)資格審查:采用現場資格審查與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的方式進行。
(五)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報名,凡不符合條件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面試、體能測試、體檢
(一)面試:報名結束后,將組織有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辦法,進行體能測試。
面試與體能測試,按成績高低,1:1.2的比例進入體檢。
(三)體檢: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培訓上崗
對政審合格人員,進行集中培訓。時間為一個月,集訓一個月同時作為試用期。
六、聘用及待遇
根據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及崗前培訓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被聘用人員與范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間,由范縣公安局負責管理、使用和考核。
范縣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