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市司法局選聘法律助理4人簡章
淮安市司法局選聘法律助理簡章
根據省政府《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關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一定數量的法律專業人士作為法律助理”的規定,淮安市司法局擬選聘4名法律助理。
一、選聘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良好,政治素質過硬,35周歲以下;
2、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法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學學士以上學位;
3、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為市內律師事務所在職律師,并經所在律師事務所同意;
4、具有較強的法律業務能力和綜合文字能力。
二、選聘合作形式
1.由市司法局、被選聘律師及其所屬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法律服務協議,服務時間原則兩年。
2.選聘期間,被選聘律師不再承擔所屬律師事務所工作任務,專職在司法局承擔法律事務服務等相關工作。被選聘律師在司法局服務期間,人員身份性質及隸屬關系不變,仍屬于所在律師事務所。被選聘律師應服從司法局日常管理,并應嚴格遵守機關工作相關規定。
3.市司法局選聘法律助理費用標準為12萬元/年/人。
三、選聘程序
1.報名:有意向者請于2019年4月8日前將報名資料報送市司法局綜合協調處。聯系人:張建東
聯系電話:0517-80830997,13852383659
報名資料包括:報名表(附后),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執業證和其他證明個人能力、經歷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所在律所加蓋公章。
2.經市司法局綜合評定,確定法律助理最終人選。
3.簽定三方法律服務協議。
淮安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