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州甕安縣公安局招聘60名協勤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甕安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協勤人員,從事輔警工作。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的方法進行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熱愛公安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二)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等。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3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高165cm以上,裸眼視力達到4.8以上。(退伍軍人、警校類畢業生、有特技人員身高可降低至162cm)
(五)學歷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警校類畢業生、退伍軍人優先、優特長人員優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處罰或強制措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違法《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的人員;
8、本人及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或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活動的;
9、其他不宜從事公安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職位
詳見甕安縣公安局招聘協勤人員職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發布簡章、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一)現場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5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報名。
2、報名地點:甕安縣公安局政治處干部人事科(河西新區公安大樓六樓)。
3、報名者需攜帶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2張。
4、咨詢電話:0854-2620868
(二)資格初審
根據報名者資料及報考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可關注“甕安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查看。
(三)準考證領取時間
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者直接取消體檢、考察環節。
(一)筆試
考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學法、用法、懂法及遵章守紀的知識,參照《甕安縣公安局隊伍管理資料匯編》進行學習考試,報名時在甕安縣公安局政治處領取。
(二)面試
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臨時確定。
(三)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參照貴州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
(1)10米*4往返跑 (30歲(含)以下≤13′1)
(2)1000米跑 (30歲(含)以下≤4′25′)
(3)縱跳摸高 (≥265厘米)
(4)立定跳遠 (2.2米(含)以上)
(5)引體向上 (10個)
測試項目共5項,測試成績中任意3項測試項目達到合格的,均視為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經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縣公安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協勤人員政審工作參照《貴州省公安機關協勤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執行。由考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員政審意見,由政治處進行復核。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甕安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并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六、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縣公安局按照勞動法和甕安縣相關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按甕安縣公安局協勤待遇發放(聘期內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300元月績效工資,參加工作后前六年每增加一年工齡,月工資增加200元。暫定增長6年。6年之后按照甕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再作相應的調整,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含高額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待遇按有關規定辦理)。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聘)。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甕安縣公安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