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徐州沛縣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
2019年沛縣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沛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輔助人員6名(男性3名、女性3名)、司法新聞宣傳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30周歲以下(招聘時間計算基準日期為1989年3月1日后出生);
3、輔助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學位不限,法律專業;司法新聞宣傳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中文專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沛縣人民法院政治處408室。
3、報名方式: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戶主及本人頁)、學歷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兩張前往報名地點,并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核:沛縣人民法院在報名當天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由本院政治處組織實施,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排名擇優錄用。面試成績相同者,再加試一次。
面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本院政治處組織。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本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體檢通過者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沛縣人民法院官網-通知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勞動關系
采取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繳費標準按照政策規定,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薪酬待遇參照沛縣人民法院薪酬管理制度。
五、其他事項
1、本院政治處咨詢電話:89652927。咨詢時間:工作日期間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本招聘公告由沛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沛縣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