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市寧都縣縣城高中招聘30名教師公告
根據我縣普通高中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若干名高層次人才、優秀人才到寧都中學、寧師中學任教。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名額
共招聘縣城普通高中教師30名,其中寧都中學20名、寧師中學10名。招聘名額不分解到學科,但單學科不超過5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二)有與報名學科相一致的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屬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及江西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大學師范類專業優秀畢業生。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就讀的碩士畢業研究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在學校期間受過校紀處分者;
2.正在立案審查或因違法違紀受過處理者;
3.本縣在編人員、服務期內特崗教師及三支一扶教師;
4.其他不符合聘用規定人員。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4月3日(不含雙休日)到寧都縣教科體局人事股(地址: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學樓二樓)報名。不接受電話和網上報名,需于報名現場采集照片信息。報名截止時間4月3日下午5時,逾期不再補報。不收報名費。
2.報名者需要提供以下原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還沒有領取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在籍證明。江西師大、贛南師大師范類專業優秀畢業生須提供證書原件或學校出具的證明。
3.報名現場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預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4.報名時須確定報考學校及學科,不得兼報學校。
(二)面試(100分)
1.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科體局組織實施,聘請有關學科專家任面試評委。
2.面試時間:4月10日。
3.面試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方式:采用上課方式,上課內容為報考學科現行高中教材,每位考生上課時間30分鐘。
5.面試成績:由評委現場打分,當場公布各人得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面試成績以招聘學校為單位、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錄用辦法
1.4月10日—4月16日公示面試成績,同時公布成績排名順序和預錄人員名單。
2.預錄辦法。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預錄。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排名(不分學科)順序預錄,單學科預錄人數不超過5名,但如擬錄用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一并錄用。
3.體檢。4月17日,經公示無異議預錄人員體檢。參加體檢對象需于4月17日上午9:00到縣教科體局人事股領取體檢表,統一前往體檢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
4.簽訂預錄協議。4月17日下午,體檢合格人員與寧都縣教科體局簽訂預錄協議。逾期未簽訂預錄協議者作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處理。
5.辦理錄聘手續。簽訂預錄協議人員須于2019年8月20日前向縣有關部門提供畢業生檔案,辦理正式錄聘手續。2019年9月1日起到崗工作,最低服務年限5年。
正式錄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列入編制管理。
四、缺額遞補
因逾期未體檢、體檢不合格、逾期未簽訂預錄協議、已簽訂預錄協議人員放棄錄聘資格等原因而出現的缺額,在面試合格名單中依次遞補體檢、預錄或錄聘。
五、人才保障激勵政策
根據《中共寧都縣委辦公室寧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名碩博進寧都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寧辦發[2018]5號)、《寧都縣人才住房建設實施意見》(寧府辦字[2018]28號)精神,招聘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寧都縣人才保障激勵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享受人才補貼。碩士研究生享受縣政府人才補貼,其標準為:1000元/月·人。
優先解決住房。招聘的高學歷人才,可直接入住縣人才公寓,優先享受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給予過渡期人才租房補貼。對因人才住房供應不足未申請到人才住房、通過市場化途徑租住住房的人才,個人承擔50%年度租房費用,剩余50%由縣財政和用人企業(單位)各給予25%的補貼(用人單位為財政供養單位的,單位負擔部分由縣財政統籌給予補助)。本科生及相當層次人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元,碩士生及相當層次人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元,最長補貼期不超過5年,補貼期視同人才住房租住期。
本方案解釋權歸寧都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