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舟曲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人公告
來源:舟曲縣人民政府
2019-03-09 10:44:39
舟曲縣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深入推進平安舟曲建設,有效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據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6〕119號),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男50名,女10名),招聘的60名警務輔助人員將協助開展維穩安保、應急處突、交通安全管理、社會治安防范及基層派出所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服從分配,志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
2.男:30周歲以內(1989年3月 1日后出生);女:25周歲以內(1994年3月1日后出生)。
3.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米;雙眼裸視力4.8(含矯正視力),無紅綠色盲。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服從組織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穩定活動的;曾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有犯罪或違紀嫌疑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近五年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資格的,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范圍
舟曲縣本次招聘面向2018年以前畢業尚未就業的舟曲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復轉軍人(高中以上學歷)。外地戶籍必須在舟曲縣落戶兩年以上(2017年2月1日前落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資格復審、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13日至3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舟曲縣峰迭新區人社大廈三樓人才市場大廳。
3.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需如實填寫《舟曲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擇業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近期紅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張。
5.報考人員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6.報考人員需本人攜帶所需資料原件參加現場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需本人現場報名,不得代報(考生于現場測量身高,身高不達標者不予報名)。資格初審在縣紀委監委監督下,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具體實施。
7.招聘職位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2開考比例,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報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相應縮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
(二)招考方式
1.筆試
(一)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百分制計算。
(1)筆試時間:2019年4月20日(09:00—11:00);
(2)筆試地點: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1)準考證領取時間: 2019年4月17日——4月19日;
(2)準考證領取地點:舟曲縣人社大廈三樓人才市場;
(三)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由高到低的方法排序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2.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及計分方式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2的比例確認面試人選面試。面試內容主要就應聘者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形象氣質、實踐操作等綜合素質方面進行考察。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按下列辦法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2)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3)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面試試題當場開封,由面試考官向考生宣讀面試試題,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考生當場簽署姓名確認。
3.考試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筆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出現筆試、面試成績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以公安政法專業類畢業生考生優先。
(三)體能測試
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選。體能測試人選另行通知。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體能測試不合格人員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1.男子組:
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1為合格。
1000米跑:所用時間≤4′25′為合格。
立定跳遠:≥2.25米為合格。
2.女子組:
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1為合格。
800米跑:所用時間≤4′20′為合格。
立定跳遠:≥1.66米為合格。
(四)體檢
體能測試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擬錄用人員到縣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出現體檢不合格的人員,由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五)資格復審
領導小組對擬聘用人員的畢業證、及戶籍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 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擇業證);未能在資格復審時按要求提供畢業證或發現提交信息及證件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本次招聘資格,并由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六)政治考察
擬錄用人員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七)公示
對擬招聘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對外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負責核實,核實有問題的移交縣紀委監委處理。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資格,并由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八)聘用辦法
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且無異議,由領導小組報縣政府審批同意后,統一填寫《舟曲縣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
2.警務輔助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發放基本工資),試用期滿并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考核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縣公安局備存,一份報縣人社局備案,一份由聘用人員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內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后,若不再續聘,則聘用合同自然終止,雙方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六、工資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為合同制工作人員,不占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關待遇。
2.按照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甘公發〔2018〕15號),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值班補貼組成。基本工資為2800元/月,工齡工資為50元/年,值班補貼為710元/月。
3.警務輔助人員社會保險(五險一金),按照企業繳費標準按月核定,單位繳費部分由縣財政列入當年預算全額保障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警務輔助人員繳納,縣公安局代為扣繳辦理。
4.縣公安局為聘用人員提供辦公場所,配發制式服裝和相應的防護裝備或單警裝備。
5.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產護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項
1.為了便于通知考務事宜,請考生報名時預留的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2.本次招聘考試實行“裸考”,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僅需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點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
舟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41-5122179
舟曲縣公安局:0941-5935012
2019年3月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