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盤州市公安局招聘留置場所看護人員50名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部署要求,推動公安機關與監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的有效銜接,結合工作實際,盤州市公安局2019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50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此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成立盤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
二、工作原則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和職位
盤州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50名(其中男性42名、女性8名)。詳見《盤州市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盤州市戶籍的高中及以上畢業學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具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3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死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0.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從事留置場所看護的人員。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時進行。
1.報名時間: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
盤州市公安局政治處
3.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參加報名的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戶籍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的三無證明。
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人員)須同時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盤州市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報名表》,如實提供報名材料并填寫真實信息,若有弄虛作假行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代填代報的視同考生本人填寫。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招聘辦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經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準考證》的發放另行通知,領取后請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逾期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筆試
1.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2.筆試科目、時間及地點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50分,時間150分鐘)
筆試時間:2019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面試和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聘辦統一組織進行。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考生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計算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筆試成績÷150×100>×5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50%)
八、體檢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由市公安局另行組織加試筆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相應職位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在指定的縣級醫院進行,由市公安局組織體檢,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盤州市公安局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異議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合同簽訂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盤州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盤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負責管理。
十、待遇保障
1.擬聘用的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由盤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工作崗位。
2.聘用的留置場所編外合同制看護人員實行勞動編外合同制管理,由盤州市公安局負責實施考核;3個月試用期滿后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報酬:每月工資標準按上年度貴州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算。
4.社會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上述五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5、聘用的留置場所編外合同看護人員的工資待遇,由盤州市財政列支。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如有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考生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聯系,若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聯系電話關機、停機、換號等聯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出具人親筆簽名。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后果自負。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858-3237058,15908580959。
舉報監督電話:0858-323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