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臺州市黃巖區教育局招聘教師89名公告
因教育教學需要,經黃巖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式在編教師89名。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身心健康,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文化專業知識和技能。
2.應聘人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且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人員或黃巖生源(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部分崗位放寬戶籍范圍和生源地,相應戶籍范圍或生源地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具體詳見附件1《黃巖區教育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崗位表》)
4.符合招聘崗位的規定條件。
5.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黃巖區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或已被黃巖區事業單位正式簽約聘用的人員(含黃巖區教育局在浙江師范大學專場面向2019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時已簽約人員、2015年已簽約的小學全科教師等)。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3)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原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其他說明
1.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類畢業生如所學專業無相應報考崗位的,可任選一個符合學歷與教師資格要求的崗位報考。
2.往屆畢業生應聘的崗位需與其教師資格證書種類及任教學科相一致。如所學專業與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不一致,以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為準。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則要求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相應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
3.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經自主擇崗被西部五鄉一鎮(富山、上鄭、嶼頭、上垟、平田、寧溪)聘用的,最低服務期限為六年。
三、招聘崗位與招聘報名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的戶籍、學歷、報考資格、教師資格、專業等報名條件詳見《黃巖區教育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崗位表》(附件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報多個崗位則視為報名無效。
(二)招聘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由網絡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環節組成。
1.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4日8:30起,至3月19日17:00結束。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使用手機微信掃碼添加公眾號“黃巖教師招聘考試系統”(二維碼見附件2),點擊“在線報名”進入小程序“黃巖教育公開招聘在線報名”,填寫個人報名信息進行報名。網絡報名完成后,應聘人員下載打印《黃巖區教育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現場確認表》,并攜帶至現場確認。同時應聘人員加入“黃巖教育2019招聘QQ群”,即時接收招聘信息。
2.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2019年3月23-24日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30。
(2)確認地點:黃巖區教育局第二辦公區(朱砂街158號,黃巖區第一職業技術學校北校區內)。
(3)確認資料:
①《黃巖區教育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現場確認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③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師范類畢業生還需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師范類身份證明)。
④往屆畢業生應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其中應聘幼兒園教師B崗位的,另需提供由所任教幼兒園出具的連續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證明(格式詳見附件3)和由區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繳納情況證明。
⑤獲獎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與現場確認表所填相符)。
⑥境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有關證明材料。
3.繳費領證:應聘人員完成現場確認并繳考務費80元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四、招聘辦法
(一)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不開考。招聘計劃3人以下(含3人),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招聘計劃4人及以上,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中小學語文教師設A、B崗位(崗位序號04、05),如遇某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在兩個崗位內調劑使用。
因報名人數不足不開考的崗位,其報考人員可在3月26日至黃巖區教育局(區政府行政大樓1611室)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退還考務費。
(二)考試辦法
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得分100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保留三位小數。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占80%)和《教育基礎知識》(占20%),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2019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
(3)筆試地點:黃巖區第一職業技術學校南校區內(朱砂街158號)。
2.進入面試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數超過10人的崗位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1)面試形式:
職高面點、中小學體育、幼兒園教師等崗位,面試形式為技能測試(70%)和即興回答問題(占30%);其他崗位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占70%)和即興回答問題(占30%)。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考察對象確定
在面試合格對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抽簽方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體檢、考察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考錄的體檢、考察標準進行。
3.體檢、考察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公示、擇崗和聘用
1.公示:擬聘用人員(即體檢、考察合格者)在黃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局信息公開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
2.擇崗: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自主選擇崗位。具體崗位在面試之前公布。
3.聘用:擬聘用人員經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人員正式聘用手續,聘用單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區外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需在擇崗后一個月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不予聘用;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遞補辦法
本次招聘面試前48小時如書面提出放棄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前如書面提出放棄體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若出現報考人員未書面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因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被取消聘用資格、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在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文件簽發)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項
1.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要求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經審核認定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接受應聘。
2.工作經歷計算至2019年3月1日,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招聘職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9年3月1日(本公告或招聘計劃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戶籍憑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2019年3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戶籍以生源地為準)。截至2019年3月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
3.參加現場報名確認、筆試、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人力社保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障卡(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4.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對偽造相關材料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5.本次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黃巖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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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巖區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