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書記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考、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5名,性別不限。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服從工作安排,嚴守組織紀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履職的身體條件。
3、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法學專業優先。
4、年齡要求:18周歲至35周歲(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間出生)。
5、通曉我縣本地方言。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的;
(4)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及雙休日不報名)。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地點設在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辦公室。
3、報名時需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及個人簡歷。
4、由我院政治部負責組織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五、考試
1、技能測試內容: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聽打),錄入速度每分鐘正確字數50以上為合格。
2、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八、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在麻陽法院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3年,試用期1個月。工作表現優秀的,派遣期滿后可以續簽。合同期內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工資待遇及其他
月工資2000元;購買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等五險;根據政策規定給予相應的待遇。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