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蕪湖繁昌縣公安局招聘輔警29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退役士官、士兵優先,招聘計劃50%將用于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繁昌縣人民政府網站、繁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為繁昌縣公安局輔警,主要協助公安民警從事治安巡防交管等工作,計劃招聘29名(其中陪護崗位勤務輔警10人),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敬業精神;
3.高中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繁昌縣內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3.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
6.其他不宜在公安機關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與政審、公示和聘用。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需提供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繁昌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二)。
2.報名時間:2019年3月6日-3月8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繁昌縣公安局(繁昌縣公安局三樓政治室輔警招聘報名點,聯系人:李警官,聯系電話:0553-7973634)。
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到縣公安局三樓政治室領取準考證。
4.資格審查。縣公安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確認截止后,應聘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時,由縣公安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主要內容:《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關于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意見》三部分。
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地點:縣公安局戰訓中心。
為確保聘用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60分及以上。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按照公安部確定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鍛煉達標標準》執行,60分達標。未達到60分的,不得繼續參加面試等后續環節。
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地點:縣公安局戰訓中心。
(四)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面試工作暫行規定》,采取結構化面談法,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警務知識、入警動機等,面試評分采用“體操計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分數之和的平均值為最后得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政審
由縣公安局根據招聘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筆試和面試按規定5:5比例折合計算后與加分項累加),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面試成績排序)。
體檢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政審工作根據公安崗位要求,全面了解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學習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政審材料。
因自愿放棄體檢和政審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考試最終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縣公安局審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將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五、用工方式和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繁昌縣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實行專門績效考核管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由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考試最終成績保留一年。
本公告由繁昌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垂詢電話:0553-7973621、7973634
監督電話:0553-7973622。
附件一、繁昌縣公安局2019年上半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doc
繁昌縣公安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