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市公安局招聘輔警120人公告
濰坊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按照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濰坊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計劃招聘120名,具體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濰坊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無口吃,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無肢體功能障礙,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其中應聘特警輔助職位的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政法類、體育類院校畢業生,國有企業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人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強制戒毒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9、家族或本人有遺傳傳染病、精神病史的,本人曾患有癲癇病史的;
10、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院校學生;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濰坊昌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奎文區勝利東街5051號,陽光100城市廣場8號樓8樓832房間)。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應聘條件要求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持《濰坊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由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索引頁、本人戶口單頁)、畢業證、個人信用證明(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打印)及其他證明材料(退出現役證、駕駛證等)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另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手續。
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基本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等,采取百分制計算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計劃9人(含)以下的職位為1:3;10人(含)以上的職位為1:2。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計算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應聘特種車輛駕駛員、DNA檢驗鑒定、理化檢驗職位的人員,需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加試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是采取一定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相關專業的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本專業職位的熟悉程度和實際動手操作能力。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7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不得確定為體能測評和體檢人選。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三)體能測評
面試結束后,應聘特警輔助職位的人員,從面試成績達到60分的人員中,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招聘計劃的1.2倍確定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評內容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測評標準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應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3)。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五、體檢和政治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對招聘職位實行等額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如同一個招聘職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行。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對因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對體檢、政治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濰坊昌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與本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濰坊市公安局工作,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兩個月。試用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根據人員所在崗位和工作績效,確定工資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聘用期間,按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險一金”,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聘用前已就業的,須于簽訂勞動合同前由本人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濰坊公安微信公眾號和濰坊公安官方微博進行統一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暢通,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應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5368783731(市公安局)、05367908827(濰坊昌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濰坊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
附件2、濰坊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應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身體狀況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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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昌威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