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招聘1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決定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一線漁港監督協管員和預警平臺人員共13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海洋與漁業事業,敢于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心理素質好,協調能力強。
2.具有東山縣本地戶籍或者持有本縣有效《居住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間出生)。
3.能夠適應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和海上執勤作業,熟練掌握計算機,有一定的表達與溝通能力。同等情況下,一線漁港監督協管員崗位優先錄用下列情況人員:退伍軍人、熟悉水性、海況及熟練駕駛海上交通工具人員。
(二)優先條件
報考一線漁港監督協管員的退伍軍人所需學歷及成績要求給予照顧,即: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綜合成績給予加3分。
(三)限制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因誠信問題正在被執行的。
5.法律規章和其它文件不能報考的。
二、招聘崗位
1.一線漁港監督協管員7名,需男性,崗位編號01;
2.預警平臺人員6名,需男性、女性分開招聘,其中男性4名,崗位編號02;女性2名,崗位編號03。
三、聘用程序
經報名、筆試、體檢、考察合格后聘用。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報名系統網址:http://ksbm.hxrc.com/inst_login.aspx)
(二)報名時間:2019年2月21日9:00至2019年2月28日17:00。
(三)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招聘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由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組成。筆試成績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30分,專業基礎知識70分。
2.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漁業船舶水上事故統計規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福建省實施<漁業法>辦法》、《福建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福建省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東山縣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東山縣沿海基層組織漁船安全日常規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等十項制度》等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通過審核的考生請于2019年3月6日9:00后自行登錄網絡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六、體檢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1名出現成績相同的,加考面試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工作由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前主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在報考該職位的報考者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資格復審及考察
由招聘單位審核應聘者:1.報考或加分條件應具備學歷、戶口和退伍軍人證等相關資質材料;2.應聘者應提供無犯罪記錄情況、計生情況和征信情況材料。
八、公示
1.筆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后成績將進行公示。
2.考察完成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九、聘用
1.由縣海洋與漁業局委托勞務派遣部門與擬聘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聘,納入績效考評,考評合格者予以續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縣財政預算經費額度測算,聘用人員每月工資2800元(內含五險和績效工資)。
十、其他
1.應聘人員務必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本招聘簡章由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邀請縣紀委派駐農林水利局黨委紀檢組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