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外國機構服務處招聘公告
上海市外國機構服務處隸屬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市政府指定的外國駐滬領事機構、新聞機構中國雇員勞動用工管理和外國機構綜合性服務部門。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招聘1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要求、人數
崗 位 |
人數 |
崗位簡介 |
崗位要求 |
法務助理 (管理崗位) |
1 |
為各駐滬外國機構提供有關人力資源勞動用工等方面的法務咨詢服務,審核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管理員工事務,處理勞動爭議,出庭應訴及其相關工作 |
具有法學或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備英語6級以上(含)水平,熟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有法務工作實踐經歷、英語高口證書者優先考慮。 |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學習能力,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團隊精神和組織能力,富有積極創新意識和奉獻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辦法
1、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數比例4:6)。筆試成績為參加2018年度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并超過市平均成績,且未被其他事業單位錄用者,面試由本單位自行組織。
具體如下: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請填寫《上海市外國機構服務處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請提交word版),將報名信息表、筆試成績單(本次招聘不再安排專門筆試,考生須通過本市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公共科目考試,且筆試成績超過全市平均成績,筆試成績單請至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官網打印)、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PDF版,國內院校非應屆生提供,詳見“學信網”)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PDF版,國內院校應屆生提供,詳見“學信網”)、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以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至郵箱amandali@fasd.sh.cn,郵件主題上請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報名表或者個人簡歷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作無效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4日。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做出承諾。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影響和后果,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
對照公布的招聘公告,根據報名郵件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以應聘人員2018年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成績為依據(超過全市平均成績175.9分),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確定符合崗位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為郵件形式,未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當天參加面試人員須遞交所有證書的原件以供查驗。面試由上海市外國機構服務處組織。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測試。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集中招錄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擬錄用人員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未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視為放棄。如若體檢不合格者或身體健康狀況不適應工作崗位者,單位將不予錄用。
(五)政審
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誠信記錄和學習工作經歷、表現等。
(六)公示、聘用
經面試、體檢、政審等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報批和聘用手續。公示如有異議,影響錄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咨詢
有關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上海市外國機構服務服務處咨詢,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21-62496720。
上海市外國機構服務處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