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酒泉敦煌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21人公告
為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根據工作需要,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面向敦煌市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敦煌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
二、招聘對象
具有敦煌市戶籍,且符合社會救助工作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數量及期限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由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21名(其中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14名,社會救助服務性工作人員7名),聘期一年,期滿后根據工作考核情況予以續聘。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具有敦煌市戶籍,遵紀守法,政治合格,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3.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從安排,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語言溝通能力,能勝任社會救助等各項工作。
(二)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1.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要求。
(1)遵紀守法,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不良信用記錄;
(2)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3)敦煌市戶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4)取得社會工作者證、計算機等級證者優先錄用。
2.社會救助服務性工作人員要求。
(1)遵紀守法,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不良信用記錄;
(2)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3)敦煌市戶籍,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學歷;
(4)具有養老機構服務經驗,取得養老護理等級證者優先錄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報考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25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敦煌市益民公共服務中心辦公室(敦煌市鳴山北路210號天緣快捷酒店四樓)
咨詢電話:18909370918、18293732821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本人到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網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4.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和誠信承諾書一份(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報名現場提供);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3)所招聘崗位均為專職不允許兼職,已就業人員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4)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張。
以上信息和材料應如實提交,凡查實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5.考務費:每人150元,在現場報名時收取。
(二)資格審查。依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持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到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科目一科,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間120分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和民政社會救助知識。筆試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定為2019年1月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參加面試。
總成績=筆試試卷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總成績+加分
持有社會工作者證的、從事過民政事業工作的、軍隊退役人員,憑相關證明和證件在綜合成績中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加分標準:(1)持有社會工作者證的加3分;(2)從事過民政事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附最近一個年度內工資發放花名冊,并經市民政局蓋章確認)的加2分;(3)軍隊退役人員加1分(軍隊退役人員提供退役證);(4)取得計算機等級證的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者,通過筆試后,需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察和體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當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以年齡小的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由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發現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為不合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因酒駕、醉駕受過處分、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盜、吸毒、販毒、傳播淫穢物品、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5)在工作、學習中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6)參加法輪功及其它邪教組織的;
(7)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報名資格的;
(8)煽動、組織非正常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9)有其他嚴重問題,不適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同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將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分配到敦煌市民政局及各鎮、養老機構從事社會救助服務工作。試用期1個月,在試用期內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滿后根據工作考核情況予以續聘。
(二)待遇。試用期月工資標準按2000元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月工資標準為4050元(含五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依據績效考核結果按月發放。社會保險按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確定,個人部分自行負擔。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此公告解釋權歸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所有。
(三)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及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瞞報、漏報、錯報相關信息,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或應聘資格;已聘用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四)用人單位通過平時工作情況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服務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評,按月將考核情況反饋至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作為績效工資發放依據。年終或者連續三個月被評為不合格者,啟動解聘程序。
附件:
敦煌市益民社會公共服務中心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