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黔東南州雷山縣公安機關招聘30人公告
為深入推進“平安雷山”建設,進一步充實公安隊伍力量,優(yōu)化公安隊伍專業(yè)素質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公開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30 名。職位詳見《雷山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雷山縣公安局01崗位招聘雷山縣戶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縣戶籍)或雷山縣兵源的應、往屆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的退伍軍人;
2.雷山縣公安局02崗位招聘雷山縣戶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縣戶籍)的大學本科及畢業(yè)生;
3.雷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03崗位招聘雷山縣戶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縣戶籍)或雷山縣兵源的應、往屆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的退伍軍人,雷山縣戶籍(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縣戶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公安院校畢業(yè)生。(注:該職位受雷山縣勞務派遣公司委托,由雷山縣公安局招聘)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具有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勇敢精神,熱愛公安事業(yè),無違法違紀行為,無不良嗜好,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4.報考性別、年齡及身高要求:
(1)限男性。01和03崗位年齡在20周歲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8周歲及以下(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02崗位年齡在20周歲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2)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近五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5.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
四、公開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雷山縣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會公開發(fā)布《雷山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實施方案》。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21日至1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雷山縣公安局
(二)報名要求
1.報名時,考生根據(jù)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雷山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一經填寫,不能變更,保持電話暢通,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和50元公安尿檢材料成本費。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考生屬雷山縣生源但現(xiàn)戶口不在雷山縣的,還須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遷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雷山縣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6.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報考定向招聘退伍軍人職位考生符合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加分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即可領取體能測評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即可領取體能測評準考證。
六、考試方式
考試的方式主要采取體能測評、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按以下辦法確定:
(一)體能測評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對自身身體狀況進行安全評估,在體能測評期間出現(xiàn)的意外事故,由參測考生自行負責,體能測評合格后方能進入筆試、面試等下一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不計入考生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工作由雷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時間:2019年1月23日,為期一天。
體能測評地點:雷山一中(原老雷中)
測評人員報到時間:參加測評的考生于測評當日上午7:30起憑《體能測評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經審核無誤后進入雷山一中(原老雷中)體育場。
體能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二項任意一項目不達標視該考生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參加下一測評項目。
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即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
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見體能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如因氣候影響的原因導致考試推遲,則考試時間再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可當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雷山縣公安局和雷山縣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實施。各招聘崗位筆試考試科目詳見《雷山縣2019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中“筆試考試科目”欄。
筆試考試時間為:2019年1月24日上午9:00 —11:00
筆試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雷山縣縣城所在地,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三)面試
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1月25日上午8:30—12:30
面試時間為:2019年1月25日下午14:30—17:30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在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3比例及以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3.面試工作由雷山縣勞務派遣公司和雷山縣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
4.入圍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5.入圍面試考生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因考生未閱面試公告而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6.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成績計算
(一)加分條件及分值
1.退伍軍人在服役時期內,因表現(xiàn)突出,榮立個人二等功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10分;
2.退伍軍人在服役時期內,因表現(xiàn)突出,榮立個人三等功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5分;
3.退伍軍人在服役時期內,因表現(xiàn)突出,榮獲個人嘉獎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2分;
4.退伍軍人在服役期內被評為優(yōu)秀士兵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1分;
5.獲得會計、計算機資格證書或具有會計、計算機專業(yè)專科以上畢業(yè)證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5分;
6.準駕車型達到A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5分,準駕車型達到B的在總成績計算時加3分。
上述加分條件中,有多項加分條件的,以最高加分項加分,不累計加分(提供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獲獎證書或者資格資質證書原件)。
(二)總成績計算方式
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加分分值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加分分值。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總成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分值高者入圍。
八、體檢
體檢由雷山縣公安局和雷山縣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具有相關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本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等額確定。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相應招聘職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體檢時間:2019年1月26日—1月27日
體檢地點:雷山縣醫(yī)院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實施,縣公安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兩人以上(中共正式黨員)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縣公安局和勞務派遣公司報經領導小組審定。經審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按報考該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wǎng)站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填寫《雷山縣2019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審批表》,報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備案后,雷山縣公安局和雷山縣勞務派遣公司根據(jù)有關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時,擬聘用人員需先解除原聘用單位勞動合同。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接到通知的當日起,10日內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訂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并報鑒證機關備案。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2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限期間實行一年一聘制,最低服務期限屆滿后實行二年一聘制。
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按時到聘用單位報到。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7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一經聘用,必須服從組織安排。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人員所空缺的職位,按報考職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聘用,此次招錄未滿設定崗位人數(shù)的或聘用期間出現(xiàn)減員的,由雷山縣勞務派遣公司和雷山縣公安局商議補錄。
十一、聘用待遇
1.報考人員一經錄用需繳納3000元履約保證金到聘用單位,工作期間無違反相關規(guī)定行為,在最低服務年限屆滿時退回。
2.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3000元/月,繳納五險(按相關規(guī)定分配財政劃撥及個人承擔金額)。
3.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資3000元/月、績效工資780元/月,合計3780元/月(“五險”單位繳納部分統(tǒng)一由財政負責,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辦公經費(含服裝費、伙食補助)以每年3000元/人進行劃撥。
十二、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報名聯(lián)系電話(工作時間):15186947485(雷山縣公安局政工室劉志榮)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0855-3331317(雷山縣公安局辦公室)
十三、本次專項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四、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辦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六、本《方案》解釋權屬雷山縣公安局。
附件:1.雷山縣2018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雷山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