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安溪縣教師招聘28人公告
安溪地處福建省東南沿海,廈、漳、泉閩南金三角西北部,現有人口108萬,綜合經濟實力位居全國63位,是中國烏龍茶(名茶)之鄉、名茶鐵觀音發源地。為進一步推進教育優秀人才引進和領航人才培育工程,經安溪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2019年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公辦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9年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公辦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安溪縣內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恒興中學在職非公辦教師報名時,需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提交恒興中學同意報考的證明。安溪縣外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方可報考(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其工作單位所在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證明)。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的專業為準。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若其第二學歷(位)符合上述學歷學位認證要求,則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招聘崗位(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必須與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對應)。
根據“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如報考人員學歷學位證書中的專業涉及括號“()”或“所學方向”的、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在專業指導目錄中的,以及研究生畢業專業為招聘所需類別或專業的二級學科的,可以具有的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進行認定。
4.具有相應學段及學科教師資格。其中,報考中學崗位的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崗位的必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6.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必須在3月10前取得,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三)招聘對象
1.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2019屆全日制免費師范本科畢業生;
2.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報名方法
(一)網絡預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
2.報名方式:登錄“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fjax.gov.cn/gg/index.jhtml)查看招聘通告,下載并填寫《2019年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將電子版發送至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郵箱axxjyjrsg@163.com。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完整、如實地填寫《2019年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不予通過現場報名。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將以下報名材料復印件裝袋密封,在袋上注明畢業學校、姓名及報考學科,郵遞至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1414室,郵政編碼:362400)。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報名材料含:①《2019年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②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就業協議書及就業推薦表(含成績表)復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2019年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證書由所在學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19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及復印件;未正式就業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復印件;已正式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的,需提供報到證保管單位提供的報到證復印件(加蓋保管單位公章,并明確系原件復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age]
(二)現場報名
1.東北師范大學考點
(1)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3月15日
(2)報名地點:東北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
2.福建師范大學考點(招聘計劃數=需求數-東北師范大學考點招聘數,招聘計劃數將于2019年3月20日前公布于“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公示公告”欄目)
(1)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3月23日
(2)報名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致廣樓
(三)現場報名所需材料(請將以下材料裝袋,袋上注明畢業學校、姓名、報考學科)
①《2019年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②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就業協議書及就業推薦表(含成績表)復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2019年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證書由所在學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19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及復印件;未正式就業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復印件;已正式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的,需提供報到證保管單位提供的報到證復印件(加蓋保管單位公章,并明確系原件復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④已經網上預報名的考生只須攜帶原件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有效、準確無誤,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或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報考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組現場收取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考試安排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者進入考試環節,本次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考試時間
1.東北師范大學考試時間:2019年3月16日
2.福建師范大學考試時間:2019年3月24日
(二)考試地點
1.東北師范大學考試地點:現場報名時通知
2.福建師范大學考試地點:現場報名時通知
(三)考試形式及內容
1.考試形式
片斷教學和現場問答。片段教學每人12分鐘(準備時間40分鐘);現場提問2個問題,3分鐘以內。片斷教學內容為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政治:人教版;語文:人教版;數學:人教版A;英語:北師大版;物理:魯科版;化學:蘇教版;歷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體育:華師大版;音樂:人音版;美術:湖南美術版)。
2.考試成績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片段教學成績的70%與現場問答成績的30%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綜合成績當場公布,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有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聘用。若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五、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考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如未能提供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同一崗位,考試成績相同的,按以下順序依次優先確定:①師范類專業;②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③學歷高低;④雙學位(雙學歷)。
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現行體檢標準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page]
七、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根據招聘崗位設置,由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行選擇任教學校。若考生總成績出現相同的,則按照體檢對象確定辦法認定優先順序依次選擇。
2.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錄用人員服務最低年限5年(含試用期),5年內(含試用期)不得提出辭職、解除聘用合同、調動及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學校提供住宿,其他優惠條件面談。
(二)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的“公示公告”欄目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四)本次招聘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3236030。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安溪縣教育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