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陜西榆林市橫山區司法所法律服務崗位招聘30人公告
近年來,司法行政各項工作量越來越大,承擔著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公證和律師管理以及人民監督員和人民陪審員管理等工作。根據司法系統司法工作人員短缺和工作力量嚴重不足的狀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為積極推進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多措并舉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打造過硬司法所工作隊伍。現公開招聘法律服務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充實司法工作力量,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的辦法擇優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且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和通過司法部委托陜西省司法廳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考試并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的人員,并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橫山區戶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尚未就業;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1年1月1日前出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體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接受紀律調查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辭退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崗位數量
法律服務大廳和基層司法所擬招聘30名公益性崗位人員。
四、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崗位數量、報名與資格初審、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結果、辦理聘用手續等方法步驟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3張、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基層法律工作者執業證原件、復印件,對偽造有關證件者將按照《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中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在三年內不得參加區上組織的招聘考試。
2、報名時間:2019年1月21日 8:00—17:00
3、報名地點:榆林市橫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大廳(區政府院內東樓三層大廳);
4、資格初審:組織人員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進行審查,包括網上審查。
(二)考試
考試方式根據報考情況予以確定。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考試內容主要為法律相關知識。
考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對冒名頂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地點將在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名額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擬定初選人員,并對初選人員實行進一步的資格復審,重點網上審查證件,對資格復審不合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體檢
對通過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包括專業水平、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方面的考察。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通過資格復審、體檢合格后考察,對擬聘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對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予以聘用。聘用人員所從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屬臨時用工。被聘用人員有更合適的就業機會,可以隨時解聘。
2、聘用人員的管理。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聘用人員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滿后,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合同一年一簽。用人單位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八)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每月1700元;基本養老、醫療、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補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0912-7611257(區人社局)
0912-7612801(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榆林市橫山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借章)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