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鹽城濱海縣招聘研究生學歷中學教師50人公告
濱海縣2019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中學教師公告
為加大優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關精神,結合濱海教育實際,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招聘中學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濱海縣招聘計劃50名,具體崗位及計劃見《濱海縣2019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中學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法律類和財務財會類專業課教師者,可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6.志愿在濱海縣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8.具體報考職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見《濱海縣2019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中學教師職位表》(附件2)。
9.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參加2019年濱海縣校園招聘已簽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1.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于2019年1月25日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
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3);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9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認定材料(認定材料中應注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以及本人身份證號碼)。
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2.資格審核。每位報名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類別(縣城高中、縣城初中或農村高中)中的對應專業進行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本次招聘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考試。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于2019年1月26日上午參加考試。考試的形式為面試答辯,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儀表舉止、專業特長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選崗和簽約。面試結果于1月26日下午在濱海縣教育局公布,并按照面試成績,根據報名情況所核定的實際招聘計劃數,在所報考的崗位類別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簽定《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選崗結束后所有崗位不再遞補。
5.體檢和考察。所有簽約人員均須參加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分別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資格自然取消,簽訂協議失效。
6.公示。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7.聘用。擬聘用人員的個人檔案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地址:濱海縣中市北路199號,郵編: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憑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證件不全、檔案未轉入或審核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不予辦理手續。
已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入編的人員須在2019年7月15日前辦理好辭職(辭聘)和檔案關系接轉等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學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符合濱海縣事業單位引才政策規定的,享受相關優惠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須服從區域內學段間統一調配。
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出濱海縣教育系統手續,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聘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招聘工作監督
濱海縣紀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濱海縣2019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中學教師崗位表
附件2.濱海縣2019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中學教師職位表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