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黔東南州從江縣社區禁毒專干招聘12人公告
為全面推進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升對戒毒康復人員的服務管理水平,充分發揮禁毒專干的管理幫教作用,進一步完善禁毒專干管理機制,經從江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禁毒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從江縣公安局進行招聘工作,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形式
招聘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禁毒專干12名(男性8名、女性4名),主要安排到各鎮、村(居)工作,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工作性質及工資待遇
招聘的社區禁毒專干屬于從江縣公安局臨時聘用協勤人員身份,聘用后工資全部由縣財政統一劃撥支付,工資標準為4200元/月(包含“養老險、失業險、工傷險”個人繳納部分),如以后有調整工資或隨著工齡增加遞增工資相關文件的,再按照文件依據另行調整,本次招聘所述工齡從本次招聘聘用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招聘對象
1、具有從江戶籍(在本鄉鎮、本村(居)、街道生活);
2、戶籍遷移信息最后變動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4、年齡滿20周歲(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35周歲(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5、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0米及以上。
五、招聘條件
(一)招聘應具備的條件
1、戶籍是應聘崗位所屬鄉鎮的常住人員;
2、忠于憲法,模范遵守、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的;
3、品行端正,具有較強工作責任心,熱愛并自愿從事禁毒工作;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具備一定的文書寫作能力,并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6、共產黨員、退伍軍人、具有從事社區工作或禁毒工作經歷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得應聘社區禁毒專干:
1、曾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其他單位辭退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曾發表不當言論,公然抨擊黨、國家以及社會主義的;
6、其他不宜應聘的情況;
六、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從江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縣公安局辦案中心二樓)
(二)報名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報名表原件1份;
5、報名需繳納100元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七、招聘考試
按照招聘人數和報考人數1:3的比例進行考試,不足1:3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開考。
(一)筆試:
筆試對象:所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
筆試時間:2019 年1月12日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知識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貴州省禁毒條例》等相關內容以及公共知識和寫作基本常識。 筆試準考證領取:2019年1月11日9:00—17:30前到從江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從江縣公安局辦案中心二樓)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時間:2019年1月22日9:00---12:00
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末名分數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招聘崗位人數不足1:3的,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地點:從江縣公安局黨委會議室
面試準考證領取:2019年1月21日下午9:00—17:00到從江縣禁毒辦領取《面試準考證》。
(三)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60%、40%,即: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本公告規定程序和條件計劃數1:1比例從考生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末名總成績分數并列的,筆試分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分也相同的,則重新面試,最后由面試分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不合格、尿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照本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從考生綜合成績中按高分至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縣公安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從江縣公安局組織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擬聘用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其他單位辭退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曾發表不當言論,公然抨擊黨、國家以及社會主義的;
6、其他不宜應聘的情況;
十、簽訂勞動合同書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從江縣公安局在從江縣人民政府網和從江縣城區的公告公示欄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從江縣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按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在其應聘崗位上實際工作。原則上招聘到崗的社區禁毒專干服務期滿3年后方可調整工作崗位,服務期內不允許工作調整,社區禁毒專干實行季度考核制度,對不完成工作任務,被提醒談話2次以上的,可直接解聘,不再繼續聘用。對空缺的社區禁毒專干,缺一補一,繼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至滿編。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報名、命題、面試、等環節,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認真履職,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報考人員在報名、面試、筆試、考察、簽訂勞動合同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終止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本方案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6412458 (縣公安局)
監督電話:0855—6419079 (縣紀委監委辦公室)
聯系人: 賈暖流13885535543(縣禁毒辦)
鄧振勇13595520678(縣公安局)
從江縣公安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