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酒泉玉門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22人公告
為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根據玉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玉門市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實施方案》玉政辦發(2018)196號文件和工作需要,經玉門市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玉門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以崗位簡表為準)。
二、招聘對象
具有玉門市戶籍,且符合社會救助工作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數量及期限
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22名(其中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18名,社會救助服務性工作人員4名),聘期三年。
四、崗位職責
此次招聘的服務人員為勞務派遣制人員,由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派遣至玉門市民政局和各鄉鎮、社區民政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崗位,參與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人員生活救助、臨時救助及其他各項社會救助服務工作。
五、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具有玉門市戶籍,遵紀守法,政治合格,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3.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從安排,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語言溝通能力,能勝任社會救助等各項工作。
4、各崗位具體要求見《玉門市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人員崗位代碼簡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玉門市人民政府網(玉門在線)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 月2日至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方法: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網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3.報名地點: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辦公室(玉門市新市區鐵人路盛遠綜合辦公樓四樓北)
咨詢電話:13139483003,13139483009
4.提供資料:
(1)《玉門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和誠信承諾書一份(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2) 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在報名現場進行網上驗證學歷;
(3)所招聘崗位不實行兼職,已就業人員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4)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8張(藍底)。
以上信息和材料應如實提交,凡查實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5.考務費:每人150元,在現場報名時收取。
(二)資格審查。依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持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到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科目一科,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答題時間120分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60%,計算機基礎知識占40%,試題委托第三方命題機構命制。筆試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對個別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報考人員可調整報考崗位,所產生的崗位空缺從其它崗位擬聘人員外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調劑聘用。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筆試時間擬定為2019年1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總成績=筆試試卷成績×70%+面試成績×30%。
綜合成績=總成績+加分。
從事過社會救助工作的、軍隊退伍人員、持有社會工作證的,憑相關證明和證件在綜合成績中予以加分。加分標準:(1)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的加2分;(2)從事過社會救助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附最近一個年度內工資發放花名冊,并經民政部門蓋章確認)的加1分;(3)軍隊退伍人員加1分。符合多個加分標準的只能享受一次加分,按分值最高的計算。
從事過社會救助工作的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附最近一個年度內工資發放花名冊,并經民政部門蓋章確認);軍隊退伍人員提供退伍證;有社會工作證的提供社會工作者證書。符合加分條件者,通過筆試后,在3個工作日內需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察和體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當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采取加試(筆試)的方式,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考察由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具體實施,深入被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居住社區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個別談話、調閱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中發現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為不合格: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盜、吸毒、販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5)在工作、學習中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6)參加法輪功及其它邪教組織的;
(7)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報名資格的;
(8)煽動、組織非正常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9)有其他嚴重問題,不適合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可以進行遞補,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將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玉門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個月,在試用期內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派遣至玉門市民政局及各鄉鎮、社區從事社會救助服務工作。
(二)待遇。試用期月工資標準按2000元執行,試用期內不購買社會保險。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不同的崗位,執行不同的工資標準,工資標準為月人均2600元至3000元不等(繳納社會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后),并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社會保險按人社部門核定的繳費基數確定,個人部分自行負擔。
八、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此公告解釋權歸玉門市志遠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所有。
(三)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及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瞞報、漏報、錯報相關信息,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或應聘資格;已聘用的,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
附件:玉門市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人員崗位代碼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