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中山市第二中學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3人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
2018-12-25 15:16:54
中山市第二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公告
因教體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市有關文件規定,中山市第二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共3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第二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2018年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這類報考人員若獲錄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在有效期內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報到證)。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附件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若獲聘用,須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時須按如下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書及證明:
(1)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在報考時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
(2)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在試點省份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在報考時若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試點工作啟動后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在報考時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
6.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中山市第二中學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第二中學(廣東省中山市黃圃鎮龍安街82號)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760-23216215
4. 注意事項:
(1)超過規定時間或沒按要求報名的,其報名無效;
(2)現場報名需帶齊以下資料:
①《中山市第二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附件3);
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復印件(原件備驗);
③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2017年、 2018年畢業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和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原件備驗);2017年、 2018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原件備驗);
④尚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⑤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等(原件備驗)。
(3)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人員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5.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學校按照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并進行面談,并根據報名人員的個人簡歷及面談情況,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入圍人數組織考核。
經篩選進入考核環節的人員將由學校工作人員電話或短信通知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考場安排。
(二)考核
音樂學科考核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生物、物理學科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報名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核。
1.考核日期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考場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內容:
(1)音樂學科:
①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素養。測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第二中學招聘音樂專任教師專業技能測試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②面試(滿分100分):采用講課、答辯等形式進行,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第二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分別設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
(2)生物、物理學科:
面試(滿分100分):采用講課、答辯等形式進行,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第二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面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
3.確定進入考察及體檢環節人員:
我校根據合格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及體檢環節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各項目成績(從左至右)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我校網站公布考核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
(三)簽訂就業協議
我校與考察及體檢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我校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四)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體檢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結果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認定后,于2019學年開學前辦理擬聘人員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暫不定崗位等級。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網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4.因個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5.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7.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8.放棄聘用資格者;
9.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10.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二中學負責解釋。
中山市第二中學咨詢聯系電話:0760-23216215
中山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中心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922
附件:1-3下載
1.中山市第二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
3.中山市第二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
中山市第二中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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