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邁縣交通運輸局招聘公告
為大力推進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根據澄邁縣人社局、澄邁縣財政局《關于<澄邁縣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規定(修訂)>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號)精神和澄邁縣人社局批復《澄邁縣公益性崗位認定書》的要求,我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6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6名(其中,用于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就業崗位4個)。
(一)行政文員2名;
(二)護路員4名。
二、招聘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主要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須持縣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戶貧困家庭證明材料,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就業的人員:
(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人員(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
(二)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三)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四)登記失業連續1年以上的人員;
(五)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六)完全失地農民;
(七)隨軍家屬;
(八)貧困家庭勞動力;
(九)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2樓。
(三)聯系電話:0898-67616659。
(四)報名材料:應聘者應填寫《澄邁縣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扶貧手冊(原件核后退回)。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用程序
依據綜合面試成績由高至低擇優擬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確定聘用人選。
六、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確定后,上崗人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公益性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
工作崗位將結合應聘人員居住地,就近安排在本單位或異地安置在所包點的扶貧鎮村委會負責工作。
(二)聘用后每年年終進行年度考評,如考核為不合格檔次的,聘用單位有權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按照不低于我縣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并且按規定為其繳交五險。
(四)公益性崗位聘用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