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聘政府法律顧問2人公告
來源: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12-17 13:56:03
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開選聘政府法律顧問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韶關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韶辦發〔2017〕10號)要求,健全市人社系統法律顧問制度,深入推進法治人社建設,我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聘兼職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和計劃
在本市范圍內選聘1-2名法學專家或執業律師擔任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含下屬有關單位,下同)兼職法律顧問。
二、選聘條件
選聘我局外聘法律顧問的執業律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三)法學專家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律實踐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和經驗;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和較強的專業能力;
(四)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具有律師身份的法學專家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還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還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有從事法律顧問的經驗,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比較熟悉,且專業能力較強;
2.具有法學專業副高以上職稱和執業律師雙重條件的。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論證;
3.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重大合同;
4.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務;
5.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參加民事、行政訴訟、調解和仲裁活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做好開庭前案件研討和代理后的分析研究工作;
6.受單位指派對所屬區域發生的有一定影響的涉法事件,進行調查或者協調處理;
7.協助處理各類糾紛,與相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代理訴訟、仲裁及申請強制執行等;
8.協調局機關各科室涉及法律事務的工作和執法科室之間因職責不清引起的行政執法爭議;
9.協助局機關舉辦法律講座和培訓,對本系統所有人員進行學法用法培訓和法治宣傳教育;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并針對國家新頒布、修訂的法律法規,就局機關業務活動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出具《法律建議(意見)書》;
11.承辦單位交辦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選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選聘公告。
在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地點:此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1101室綜合規劃科(法制科)。
2.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3日-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六、周日)。
3.報名材料:
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相應材料,材料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應聘常年法律顧問所配備助手的基本情況;
(5)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按不同年限1-5年、基本費用、代理費用、代理范圍、是否包含下屬單位等不同形式進行提交報價)
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應聘材料的內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6)個人近3年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7)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行政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8)為市人社局提供法律顧問的服務工作細則。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應于報名時間內送達市人社局大樓1101室綜合規劃科(法制科),法學專家參照執行。
4.資格審查:市人社局法律顧問選聘工作小組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條件、合同內容等事項審查。
(三)綜合考察。選聘工作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綜合評定,經局班子會議研究決定擬聘任人選。
(四)公示。確定擬選聘人選后,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簽訂合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頒發聘書,并簽訂合同。
本公告由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8728099、8728230
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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