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宣城市郎溪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人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根據《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郎溪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郎政辦〔2018〕1號)規定,郎溪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進行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招聘人數為50名(男性48人、女性2人),用人單位及人數分別為:局機關13人(其中女性2人)、派出所37人(分別為建平中心派出所、十字中心派出所、濤城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飛鯉派出所、畢橋派出所和凌笪派出所)。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本次招聘工作在縣人事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由縣人事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縣人社局)負責全程指導,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報名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熱愛輔警工作;
(二)年滿18周歲,且30周歲以下(1988年12月12日至2000年12月12日期間出生);自主擇業士官可放寬到35周歲(1983年12月12日至2000年12月12日出生);
(三)限郎溪戶籍,因職位不同建議報考派出所的應聘人員居住地為派出所轄區及附近或者愿意在派出所工作的,所有報考人員須填寫崗位《志愿選擇表》并服從崗位安排;
(四)身體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高中以上學歷;
(六)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的監督。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持有機動車A1駕照、具有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狙擊手或有特種作戰經歷等專業技能的優先予以聘用。
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中有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中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已經在公安機關工作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得報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現場提交已自行下載完善后的報名表(或現場填寫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崗位志愿選擇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畢業證以及加分項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張(自行下載并張貼照片的提供3張照片)。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點:郎溪縣公安局一樓大廳(碧河路6號);
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六、體能測試、筆試及面試
(一) 體能測試
報考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體能測試各單項均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測試內容及標準:
1、內容:
(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縱跳摸高,第一次測試不合格的可補測一次(僅男性參加)。
2、標準:按照公安部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
3、體能測試時間:2018年12月22日上午7時30分,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比例為1:2,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比例時,適當核減招聘計劃。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內容為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人文常識、行政執法,以及公安相關法律知識和基本寫作能力等。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筆試加分項(實行累計加分,總分不得突破100分)。
1、部隊退役士兵(士官)類報考人員
(1)退役士兵(士官)加5分;
(2)中共黨員加3分;
(3)榮獲(立)過優秀士兵(士官)加1分、擔任過班長(副班長)的加2分,榮獲三等功以上獎項一次加3分,
2、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類報考人員
(1)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加3分;
(2)文秘、計算機類本科畢業生加3分,專科畢業生加2分.
(3)中共黨員加 3 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18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內容為準。
(三)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言行舉止、邏輯思維、心理抗壓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與考察人選按職位招聘計劃數,依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中客觀題得分高低排序)??疾旃ぷ饔晒矙C關負責組織實施,按照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定進行,先體檢后考察。體檢與考察合格人選缺額的,在報考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其中,視力為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八、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郎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和郎溪論壇網站公示3天。
九、簽約聘用
警務輔助人員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郎溪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郎政秘〔2018〕260號)執行。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應聘人員必須經過為期3個月的試用期(含崗前培訓)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續簽合同。
十、工資及福利待遇
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郎溪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郎政辦(2018)1號)執行。應聘人員錄用后即享受“五險一金”基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錄用后住宿問題自行解決。
十一、其他有關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進入體檢環節的體檢費用自理。
3、本次考試有關招聘政策及筆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郎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和郎溪論壇網站查詢、查閱。
本《公告》由郎溪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電話:
0563-7021821轉3350 郎溪縣公安局輔警辦
監督舉報電話:
0563-7021821轉3327 郎溪縣公安局紀委
0563-7021821轉3360 郎溪縣公安局督察大隊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1、2018年郎溪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