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紅河州公安局招聘輔警30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18-12-10 08:52:20
紅河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紅河州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為紅河州公安局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主要從事留置監管看護工作。
本次招聘共30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6人。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聘用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工資及社會保險(“五險”—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每月3800元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限紅河州戶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至2000年12月之間出生);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7.男性身高須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須在158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違規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時間: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8∶30-17∶30,逾期報名無效。
地點:紅河政務服務大廳一樓 (蒙自市振興路)
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的委托書)。
未能在規定時間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注意事項:
1.報名時需提交《紅河州公安局輔警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核表》一式一份(粘貼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加分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加分證明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體能測評
測評內容: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體能測評實行單項淘汰制,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程序,成績現場予以公布。
時間:2018年12月12日9時
地點:紅河州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田徑場(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長線)。
(三)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程序。成績現場予以公布。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時間:2018年12月13日9時
地點:紅河州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偵查樓(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長線)。
加分條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面試成績加10分;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輔警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面試成績加9分;從事過看守任務的退役武警戰士,面試成績加8分;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面試成績加7分;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面試成績加2分。同時具備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取最高加分項計分,不重復累加計分。
(四) 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男性24人,女性6人)等額確定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具體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執行。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五)體檢
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部分內容執行。
文身:面頸部文身,著制式服裝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不合格。
體表瘢痕: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體檢必須在縣(市)級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出現考察政審、體檢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根據相關招聘程序的選拔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紅河人才網、紅河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紅河”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七)試用
公示結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報考人員根據公布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試用資格。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間相關信息統一在紅河人才網、紅河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紅河”上發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所有環節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場地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棄權,取消資格。
(三)本次面試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面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紅河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3712297。
監督單位:州紀委州監察委駐紅河州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紅河州公安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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