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鹽城濱海縣國有資產經營服務中心選調3人公告
濱海縣國有資產經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濱海縣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濱海縣國有資產經營服務中心擬在全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性質人員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要求
單位 |
崗位 |
選調 |
資格條件 |
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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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專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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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國有資產經營服務中心 |
專業技術崗 |
3 |
本科及以上 |
財務財會、審計、金融、工商管理、法律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及履職能力,能熟練使用財務及辦公自動化軟件;近二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作風扎實,無不良履職記錄;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符合選調崗位學歷、專業以及其他條件等要求;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與選調單位現有工作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68條所列親屬關系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1、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由濱海縣財政局負責組織。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濱海縣財政局1031室,聯系電話0515-84105326。
(3)報名注意事項: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上述公開選調條件的人員,本人攜帶《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格式見附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資格審核:濱海縣財政局依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和聘用資格。此次公開選調開考比例為1:2,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商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相應核減崗位選調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2、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筆試、面試卷面總分都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筆試、面試各占50%。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計劃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在面試前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調的介紹信、編制部門出具的編制性質證明、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工作經歷證明(由相關工作單位出具)等材料。
考試工作由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濱海縣財政局共同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聯系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選調計劃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
4、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http://www.jsbhrs.com)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5、辦理相關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擬選調人員在接到調動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公開選調過程中因故出現缺額時,一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辦法同前)。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公開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公開選調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4(縣紀委第四派駐紀檢組)。
2、本次公開選調具體事宜由濱海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濱海縣人社局
濱海縣財政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