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麗水遂昌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12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學校辦學質量,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遂昌縣關于加強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遂委發〔2017〕16號)精神,現定于2018年12月1日組織我縣遂昌中學、縣教育系統下屬事業單位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12名,其中:遂昌中學計劃招聘高中英語、地理、歷史、生物教師各1名;縣教育系統下屬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初中語文、數學教師各2名,英語、社會、科學教師各1名,小學信息技術教師1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報考人員的戶籍地或生源地不限(在校期間各科目學習成績均為合格及以上)。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中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和學歷等資格條件外,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3. 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職責;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信息發布平臺
“中國遂昌”門戶網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欄)。
(二)報名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到浙江師范大學校園招聘會現場相應用人單位展位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需填寫《浙江省遂昌縣人才引進招聘報名表》(附件2),另外:①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憑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師范類學籍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報名;②歷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報名;③如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相應崗位,須在報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用人單位實施,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考試。
(四)考試
①遂昌縣教育局下屬學校教師崗位: 報名該崗位考生,在報名后即到指定地點考試。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和面談,面試成績為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模擬上課備課時間60分鐘,上課15分鐘,面談5分鐘。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引進人選,擬引進人選確定后當天與遂昌縣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
②遂昌中學教師崗位: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采用100分制,筆試范圍為該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該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采用說課的方式,內容由評委從高中教學內容中選擇三個題目抽簽決定,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根據總成績擇優確定擬引進人選,擬引進人選確定后當天與遂昌中學簽訂就業協議書。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費用自理;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統一信息發布平臺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能報到又不能說明情況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9年7月底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以及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相關事項說明
1.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設置最低服務期限,被聘用人員在遂昌縣最低服務期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關于完善遂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的若干規定》(縣組通〔2014〕5號)相關規定辦理,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3.事業單位引進人員在6個月試用期滿后,戶口須遷入遂昌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昌縣教育局和遂昌中學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遂昌縣教育局、遂昌中學和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
遂昌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遂昌中學辦公室:0578-8198216
監督電話:
遂昌縣紀委派駐第六紀檢組0578-8529602
遂昌中學紀檢監督 0578-8198238
遂昌縣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0578-8528396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遂昌縣教育系統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教師計劃表.xlsx
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
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遂昌縣教育局
遂昌中學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