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市“強師計劃”教師招聘394人公告
為了進一步實施“強師計劃”,建設東北亞區域教育中心,經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教育局決定,長春市113家公辦學校,面向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招聘2019年應屆畢業生?,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113所公辦學校提供306個專業技術崗位,擬招聘394名教師。(具體見附件1:《2018年長春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強師計劃”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2:《2018年長春市各縣(市)區、開發區所屬學校“強師計劃”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如有變化,以招聘會現場發布為準。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2019年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2019年長春地區的公費師范畢業生,不再另舉辦專場招聘會,并入此次“強師計劃”招聘。
應聘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熱愛教育事業;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和身體條件;
5.所學專業對口,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須與招聘崗位學科對應,符合資格種類)。
三、招聘活動安排
1、召開宣講會
時間:2018年11月25日9:00-9:30
地點:東北師范大學(自由大路校區)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多功能一廳
2、現場報名、初試篩選
時間:2018年11月25日9:30—12:00
地點:東北師范大學(自由大路校區)體育館
3、組織面試
時間:2018年11月25日13:00—17:00
面試地點:初試篩選后電話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現場投遞簡歷、資格審查、初試篩選、面試試講、確認簽約等環節。
1、投遞簡歷
應聘人員須本人到招聘現場投遞簡歷,并攜帶以下材料:
⑴報名登記表(須加蓋院系公章、就業指導中心印章);
⑵本人身份證(如丟失請到所在派出所開具證明);
?、潜救藢W生證(如丟失請到所在院系開具證明);
?、葌€人簡歷(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
?、蓪I課成績單(加蓋院系公章)。
2、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投遞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現場告之或通過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知本人。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3、初試篩選
招聘單位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進行初試篩選。初試篩選主要圍繞考生的思想品德、儀容儀表、言語表達、專業課成績、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并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1:3(含)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初試篩選結果通過電話通知本人。
4、面試試講
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考生對教材的理解、課程設計、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交往溝通等綜合素養。面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一并交給招聘單位審核。
5、確定擬簽約人選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專家小組的綜合評定意見,確定簽約人選,并通過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知本人。擬簽約人選必須攜帶加蓋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到長春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指定的地點簽訂就業協議,且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雙方簽約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
五、體檢、聘用
簽約的考生需在2019年7月30日前,到簽約的招聘單位人事科(處)報到,并參加由長春市教育局和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與簽約學生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入職手續。體檢不合格的,則取消簽約人員聘用資格。
報到時,須出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如果考生在2019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證件,或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招聘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所示的招聘單位電話
監督電話:0431-88787059 13596098139 高老師
0431-88521577 13944904487 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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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長春市教育局屬學校“強師計劃”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2018年長春市各縣(市)區、開發區屬學校“強師計劃”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