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酒泉玉門市鹽業監管執法人員招聘公告
為加強鹽業監管隊伍建設,做好鹽業監管執法人員的選拔配備工作,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及酒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酒泉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酒政發〔2017〕256號)和玉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門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經研究決定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為玉門市專項招聘鹽業監管執法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招聘的原則、范圍和人數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面向酒泉市從事鹽務工作并持有鹽業執法資格證的正式在崗人員中擇優招聘4名工作人員,其中:玉門市工信局鹽業行政監管辦公室2名、玉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鹽市場監督管理辦公室2名。
二、人員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5.酒泉市從事鹽務工作并持有鹽業執法資格證的正式在崗人員。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人員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8時。
2.報名地點:玉門市民服務中心309室
咨詢電話:0937-3351860、0937-3212345轉8022
3.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張;酒泉市鹽務局(鹽業公司)在冊在職在崗證明;鹽業執法資格證;現場填寫《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并粘貼照片。提交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對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2018年11月28日18:00前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持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到玉門市民服務中心309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由市人社局負責組織。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一科,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試題委托第三方命題機構命制。開考比例按報名人數大于崗位招聘人數的原則執行,當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時(報名但缺考造成考試人數小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時,也按最低分數線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考試,考試前劃定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玉門市所有參加考試考生的平均成績(報名但缺考造成考試人數小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報名但缺考考生不參與平均成績計量),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崗位可納入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筆試時間擬定為2018年12月8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以準考證為準。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當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采取加試(筆試)的方式,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考察由玉門市人社局組織,玉門市工信局、玉門市食藥局具體實施,考察應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執行,深入被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居住社區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調閱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最終以書面考察結論形式上報。
考察中發現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為不合格: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盜、吸毒、販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5)在工作、學習中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6)參加法輪功及其它邪教組織的;
(7)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報名資格的;
(8)煽動、組織非正常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9)有其他嚴重問題,不適合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文件執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可以進行遞補,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考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六)公示
將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玉門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選擇崗位。
(七)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玉門市人社局審核,經酒泉市人社局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督
1.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的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嚴肅性。
2.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選聘資格。
3.在招聘過程中,涉及招聘工作領導組成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的,應當主動回避。
4.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5.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5年內不允許調離本崗位。
(三)此公告解釋權歸玉門市人社局所有。
玉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