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茂名市鄉村振興發展指導中心選聘2人公告
來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8-11-15 09:29:39
2018年茂名市鄉村振興發展指導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茂名市農業局決定面向茂名地區公開選聘茂名市鄉村振興發展指導中心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選聘崗位
茂名市鄉村振興發展指導中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需為茂名市范圍內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包括各縣市區、經濟功能區)。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4、具有一年以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8—30日。
(二)報名地點:茂名市迎賓路88號茂名市農業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668-2281292)。
(三)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身份材料。
3、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明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完即退還本人。
4、本人近期免冠正一寸彩照3張。
5、個人詳細的經歷材料。
6、單位同意報考意見函。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統一用A4紙。市區外報名人員可郵寄有關材料復印件,其原件在參加測試時帶來確認。
(五)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對于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及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
三、選聘方式
(一)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請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三)組織考察。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是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考察人選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四)公示聘用。根據考察結果,將確定的擬聘人選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調動手續。
附件: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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