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撫州樂安縣招聘鰲溪鎮社區工作人員15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改革,優化各社區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增強公共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實行聘用制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鰲溪鎮社區工作人員。
三、 招聘條件
1.具有樂安縣戶籍(含樂安縣生源);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處理或接受處理未滿3年的;
(3)受黨紀處分影響期滿一年內的;
(4)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 11月19日--- 11月23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縣民政局(樂安大道92號)四樓404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樂安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可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樂安縣社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實施。資格審查分初審和復審。 初審: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通過后,辦理報考手續。復審:由樂安縣社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方可取得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試
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開考比例
擬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開考比例要求的,按規定核減招聘計劃數。
達不到開考比例被核減的計劃數在樂安縣人民政府網和樂安發布公布。時間:2018年12月1日。
2.筆試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總分100分,時限120分鐘。
筆試時間:2018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請在2018年12月3日-4日到樂安縣民政局四樓404室領取準考證)
3.加分項目:是中共黨員的筆試總成績加2分。
4.面試:筆試后按招聘崗位1:2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樂安縣人民政府網和樂安發布上公布,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方案另行制定。
(三)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樂安縣人民政府網和樂安發布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體檢合格者,由樂安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名單在樂安縣人民政府網和樂安發布上統一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期間發現不符合條件的,經查屬實,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核。
六、聘用人員管理
1.聘用的社區工作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實行合同制管理,由鰲溪鎮統籌安排。鰲溪鎮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至下屆社區“兩委”換屆選舉結束。試用期為 3 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聘用人員必須參加社區“兩委”換屆選舉,不參加選舉或落選人員予以解聘。
3.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對被聘人員每年進行年度績效考核,具體考核方案由鰲溪鎮確定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解除合同。
七、聘用待遇
工資待遇:試用期 3 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資1000元/月,績效工資1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按我縣城市社區干部工資(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標準執行。一般干部工資為2468元/月,表現優秀擔任副書記、副主任的2820元/月,擔任主任的3173元/月,擔任書記的工資3525元/月。以上工資為2018年標準,均含績效工資。
社會保障:1.按靈活就業人員第一檔養老保險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2.按規定參加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未盡事宜,可咨詢中共樂安縣委組織部(電話07946668260)樂安縣民政局(電話07946592204,6598708)
樂安縣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1月9日
樂安縣鰲溪鎮社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