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臨沂臨沭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招聘輔警30人公告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沭縣公安局關于為特巡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無不良記錄和嗜好;
3、具有較強的責任心,組織紀律觀念強;
4、年齡限18周歲至30周歲(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出生),限男性;
5、身體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五官端正,無刺青,具備崗位所需的工作體能要求;
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辭退的,或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方法步驟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符合條件人員持相關材料到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交戶口本、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資格審查,重點審查年齡、學歷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有影響報名情形的事項等情況。資格審查貫穿考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范圍和條件的,隨時取消資格。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負責,可通過組織面談等形式,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崗位計劃與通過資格初審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2。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人數2倍,則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采取體能考核和面試的形式。
測評項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每項各占25分,滿分100分。
體能考核工作主要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考核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考核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考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體能考核通過人員按成績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形式,滿分100分。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體能考核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對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及近親屬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對因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天。考察和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認定影響聘用的,取消該人選資格。經考察公示無異議的,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續聘。合同期內,對違反管理規定、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人員,經聘用單位研究可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內,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聘用人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按照《臨沭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新錄用輔警試用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聘用人員工資不低于國家最低工資標準,并按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發放服裝。試用期內發放試用期工資。
聘用人員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具有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身份。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3日-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二樓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2131258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