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臺州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招聘優秀畢業生2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15〕140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決定公開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創建于1956年,是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分校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
三、招聘計劃、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差額撥款事業編制幼兒教師2名;
(二)招聘對象:第一、二類錄取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專升本),戶籍不限。
(三)招聘條件:
1、專業要求: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等專業;
2、其他要求: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獲過2次校級學年專業獎學金或4次校級學期專業獎學金(校級專業獎學金是指大學期間校級及以上專業獎學金,不設專業獎學金的學校取該校校級獎學金中最高級別的獎學金視作專業獎學金)。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進行報名與考試,并確定擬簽約名單。報名后統一組織考試,然后按有關程序審核確定擬簽約名單。
1、報名。
采取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設2個報名點:浙江師范大學2018年11月19日9:00—11:30,杭州師范大學2018年11月24 日9:00—11:30。按順序分批進行報名。高校現場招聘結束后,如計劃仍有剩余,將在12月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招聘專場活動設報名點。
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簽約條件所需的獲獎證書、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一寸免冠近照1張到現場報名處報名。
2、資格初審。由我園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電話通知考試。
3、組織考試。
高校現場考試。考試地點設在高校報名點(具體另通知),考試時間按各報名點報名順序分批進行,上一報名點已考取簽約的崗位不再在下一報名點招聘。若招聘學校需對應聘人員進行課堂教學考核的,將直接通知應聘人員。
考試由臨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人參與監督。考試采取試講、現場提問和技能測試等方式。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80分,考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者,不予簽約,寧缺勿濫。
4、辦理簽約手續。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人員,擬簽約人員直接與我園辦理簽約手續。
5、體檢。簽約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資格復審與考察。簽約畢業生將畢業檔案轉到臨海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并于2019年7月20日前將個人畢業證書及簽約條件所需的獲獎證書原件交我園審核,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的入圍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7、公示和聘用。對資格復審、體檢及考察都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8、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臺政發【2008】82號)規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原戶籍在農村的農業戶口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應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五、注意事項
1、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對考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2、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勿得弄虛作假騙取資格,勿得“跳槽”擅自解約。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3、聘(錄)用的畢業生必須在2學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4、新聘教師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解聘,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有意報名者,及時關注臨海人才網發布的相關信息。未盡事宜,可向我園辦公室咨詢,聯系人:許老師,聯系電話:0576-85285372,13575825256。
附件: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2019屆優秀畢業生報名表
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