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無錫市衛計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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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衛計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人才公告
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衛計委直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端人才69名、緊缺專業人才3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69名、碩士研究生31名。招聘崗位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 jswx.hrss.gov.cn)、無錫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sj.wuxi.gov.cn)。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此次招聘對象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或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戶籍不限。
7. 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3,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含正在接受處分審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調查的),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及審查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哈爾濱醫科大學體育館(哈爾濱市南崗區保健路157號)無錫市衛生計生委展位接受現場報名。
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日上午,中國醫科大學沈北校區體育館無錫市衛生計生委展位接受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現場遞交《無錫市衛計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人才報名表》。
2.報名材料
(1)應屆畢業生(2019年及2018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2)應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要求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無錫市衛計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人才報名表》,現場報名人員應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應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一代身份證”無效)。
(3)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為實足年限。
(4)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核,否則作棄考處理。
(二)資格審核
1.招聘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須經資格審核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
2.資格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或行業資格準入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考試結束后,如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其考試成績視為無效。
(三)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即可進行繳費。每位考生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開考時尚未交納考試報名費的視為放棄考試。
三、考核與公示
1.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考核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如考核成績相同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的,將組織同分人員加試,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2.招聘單位應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市衛生計生委網站公布每期應聘人員考核成績。
四、體檢及考察
1.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進行,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在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因不合格、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遞補)。經市衛生計生委審核后,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應聘人員遞補情況按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延確定,并在市衛生計生委及相應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錄用
1.體檢合格人員經考察合格后,擬錄取人員名單在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市衛生計生委以及相應招聘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招聘單位負責辦理有關錄取、聘用手續。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2.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依據擬聘人員到崗情況適時向社會發布,并及時將招聘結果報市衛生計生委、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六、紀律與監督
市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22603
無錫市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處:0510-81823239、81822040。
本公告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1823267。
附件3.無錫市衛計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人才崗位簡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