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關于招聘鎮(街)專職人民調解員7人公告
來源:蓬江區政府
2018-11-02 15:27:31
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關于招聘鎮(街)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和能力,切實維護我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法治蓬江、平安蓬江建設。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落實省民生實事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行動計劃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經上級部門批準,我局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鎮(街)專職人民調解員7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一)調解民間糾紛,及時報告群體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糾紛情況,參與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控調處工作,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二)開展矛盾糾紛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專項治理活動;
(三)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
(四)認真做好矛盾糾紛登記(錄入)、調解統計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五)檢查、督促生效人民調解協議書的履行情況;
(六)完成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熟悉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掌握相關行業知識,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齡在25至35周歲,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有人民調解工作經驗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二)正在接受監察、紀檢、司法部門調查的;
(三)現任國家公職人員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的。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蓬江區司法局政工辦(地址:江門市篁莊大道西10號1幢302室,聯系電話:3210412)。
(三)應聘方式:應聘人員如實填寫《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鎮(街)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把該表格的電子版(須帶電子照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電子郵箱(jmpjsfj@163.com)。請在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公開招聘專職調解員”字樣。
四、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鎮(街)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筆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試。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范圍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
五、體檢
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六、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補人選。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江門市蓬江區政務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有異議的,可向江門市蓬江司法局提出,投訴電話是:3230836。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薪酬待遇
鎮(街)專職人民調解員:年薪約6萬元(含五險一金)。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購買五險一金。個人需繳納社保、公積金費用個人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本公告由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負責解釋,聯系人:鐘生,聯系電話:3230801。
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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