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運城學院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專職輔導員隊伍建設,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文件規定及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專職輔導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計劃
(一)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崗,招聘計劃10名。
(二)專職輔導員崗,招聘計劃10名。
三、聘用方式
人事代理聘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應畢業于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且第一學歷取得院校必須為國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統招二本B類及以上院校(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院校)。
應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崗位人員碩士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須為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及其下設的二級學科。
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人員碩士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原則上限定為我校目前所開設的本科專業和所需的專業。
(二)招聘條件
1.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4.身心健康;
5.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運城學院人事處(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復旦西街1155號,運城學院行政樓二層1218室)。
聯系電話:0359-2090084 聯系人:王老師
4.報名時須準備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和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運城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紙質版1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提供本人碩士研究生階段在省級以上期刊公開發表的論文(復印件)及論文檢索頁。每篇論文應不少于5000字。
應聘者按以上材料順序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材料,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事宜。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資格初審、復審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應聘資格。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構成,按百分制計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占30%,內容為時事政治、英語、寫作等;專業基礎知識部分占70%,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崗內容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相關知識;輔導員崗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和思想政治教育相關知識。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3小時。筆試為閉卷形式。
筆試閱卷由校外專家負責評閱。閱卷結束后在校園網公示筆試成績排名。
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具體日期及地點見校園網公告。
筆試全程監控。
2.面試
學校根據招聘崗位的學科專業分布及人數設立考場。
將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擬招聘專業計劃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報校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變能力、儀態風貌,專業知識水平和教學科研能力等,采取講課、答辯、實踐操作等方式進行;輔導員面試增加自命題演講、情景案例分析等內容。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
面試安排見校園網公告。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公示人員,綜合成績排名于面試結束當天在校園網站公示。
(四)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和考察的應聘人員依據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
由學校統一組織人員到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需要復檢的,須經學校同意,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工作組可以通過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在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的擬聘人員,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通過后,在校園網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查證核實者,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人員接通知后15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到單位報到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人員在讀期間(本科、碩士研究生階段)有任學生干部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由人事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本人畢業時須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相應的證書(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以證書落款時間為準)。若未能取得學歷、學位及相應的資格證書或審驗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1.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及時在我校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2.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負有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招聘工作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全程監督。
七、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成立運城學院招聘工作領導組、招聘工作組及招聘工作監察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