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儋州市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招聘20人公告
2018年海南儋州市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招聘20人公告
因儋州市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發展需要,現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海南執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勞務派遣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組織實施
招聘具體工作由用工單位委托海南執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1)崗位:城市執法協管人員
(2)人數:20名
四、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內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小區。
2、農貿市場周邊和疏導點等公共場所市容市貌環境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監督。3、督促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
4、規勸、制止各類違反城市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
5、負責本轄區內亂涂亂帖源頭管理及協助清理工作。
6、協助處理上級批轉、居民投訴、新聞媒體曝光的涉及市容環境方面問題。
7、參加城市長效管理宣傳教育和各類培訓活動。
8、協助執法隊員搞好社區的環境衛生監督工作。
9、執行并完成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務。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崗敬業、品行優良、遵紀守法、樂于奉獻,無違法犯罪;
3、愿意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和責任心強;
4、高中畢業以上,28周歲以下。(退伍軍人、馬井鎮、排浦鎮、王五鎮戶籍優先)
5、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6、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其它條件
1、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報名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吸毒、賭博、酗酒、尋釁滋事等不良記錄或行為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行政拘留或具有開除工作、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工資福利及待遇每人每月3000元(含個人及單位社保)
七、用工形式錄用人員將與海南執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海南執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儋州市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工作。
八、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2日(休息日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海南執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儋州市那大鎮興隆路與發祥路交匯處二層213A號商鋪-3 綠園小區斜對面)
聯系電話:0898-23326885
3、應聘者本人須攜帶以下資料報名:個人簡歷一份、一寸近期彩照2張(白底)、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1份復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原件核對后,當場退還,報考人員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九、考核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體檢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十一、公示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
附件:《應聘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