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交通協管員12人公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經開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12名,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遣至經開區交警大隊。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 招聘條件
1.政治表現好,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限招男性,年齡18至35周歲。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70CM。
4.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學歷。
5.中共黨員、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武警)、有機動車駕駛證者優先聘用。
二、管理方式及工資待遇
(一)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錄用人員一律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派遣到經開交警大隊工作。
(二)正式錄用人員應發工資為3285元/月,交納“五險一金”。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長春經開區人才中心一樓大廳(臨河街3478號)。
報名時需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經開人才網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打印并粘貼近6個月內的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報名。
(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該報名資格。
(三)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試題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人選進入面試程序。筆試具體時間在長春經開人才網及長春經開區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發布。
(四)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線。面試具體時間在長春經開人才網及長春經開區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發布。
(五)體檢:需提供身體健康體檢證明。
政審:參照《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考察,并審查本人及直系親屬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六)公示:在長春經開人才網上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擬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經試用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不予錄用。試用合格后,由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合同,合同為一年一簽。
政策電話:8465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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