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南沙區第三次招聘教師60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10-22 09:17:52
2018年廣州市南沙區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廣州市南沙區實際,決定赴重點高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60名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地點、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人員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7年、2018年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的人員)。
(二)招聘地點
本次招聘分別在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設考點。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0名,華中師范大學29名、湖南師范大學3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2)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139號)要求的資格條件和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3、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熱愛教育事業,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業務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原則上須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 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各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2。
2、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
3、報考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崗位相對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取得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并承諾在正式入職后一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筆試及面試合格成績,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4、應聘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應聘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考試。
5、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在正式錄用前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近3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現場確認、面試、心理品質測評、資格審查、專業能力測試和筆試地點分別設在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須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2日中午12:00時至11月6日中午12:00時止。
2、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如在資格審核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資料提交后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系統確認報名通過情況。
(5)網絡報名環節不作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6)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對于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均需進行現場確認,否則不能參加考試。請于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報名登記表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領取面試通知書。
1、現場確認時間: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現場確認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試由面試、心理品質測評、專業能力測試、筆試四個環節組成。各考試環節,考生均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南沙區教育局發放的考試通知單依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考生在各考試環節均不能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1、面試
(1)面試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初定在2018年11月10日—1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的對象:成功現場確認的考生均需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不帶入進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考生。按照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品質測評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則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全部進入心理品質測評環節。
2、心理品質測評
(1)心理品質測評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初定在2018年11月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心理品質測評約60分鐘,由第三方人才機構進行測評,心理品質測評成績不帶入綜合成績。
3、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初定在2018年11月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完成心理品質測評的考生均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需攜帶的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3)。
(3)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專業能力測試,可根據面試合格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
4、專業能力測試
(1)專業能力測試時間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初定在2018年11月13日—1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專業能力測試的對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為參加專業能力測試人員。
(3)專業能力測試采用無學生授課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進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專業能力測試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專業能力測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考生。
體育、美術、音樂教師崗位考生須另外進行專業技能展示,分數計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
5、筆試
(1)筆試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初定在2018年11月1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2)筆試的對象:按照專業能力測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則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全部進入筆試環節。
(3)筆試的方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學科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
(4)筆試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進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
6、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70%和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不達60分不予聘用。按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簽約人選名單。
(四)簽訂三方就業協議
南沙區教育局將與簽約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若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證書,或因違紀等收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或體檢不合格,或在資格復審階段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察不合格,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體檢
體檢由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按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關于印發<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初次體檢費用由南沙區教育局承擔,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由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需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為1:1。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若考生體檢不合格,或在資格復審階段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相關待遇
根據組織考察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2019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納入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廣州市及南沙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先按專業能力測試、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次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二)不負責配偶調動和工作安排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解決配偶、子女入戶隨遷及未成年子女在區內入學問題。
(三)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前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請提前辦理。
(四)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南沙區教育局的工作崗位安排。
(五)符合條件的隨軍家屬報名須能提供配偶所屬駐穗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符合隨軍到廣州安置的證明、已批準的隨軍報告表、配偶現役證明等材料方可報考。
(六)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七)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造假情況的情節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事業單位的懲處。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九)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咨詢電話:020-34683332; 020-34683336)
附件:1-4下載
1、2018年廣州市南沙區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華中師范大學考點).xls
2、2018年廣州市南沙區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湖南師范大學考點).xls
3、南沙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2019年應屆畢業生).doc
4、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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