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佛山市三水區蘆苞鎮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5人公告
來源:佛山市三水區政府網
2018-10-17 16:03:00
蘆苞鎮2018年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力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黨建工作指導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簡介
黨建工作指導員是指由組織部門統一招考,安排在機關事業單位、鎮(街)黨群服務中心、村(社區)、產業園區、商務樓宇、商圈市場等,專職從事黨務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三、報名條件
(一)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三)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熱心黨建工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
(四)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五)佛山戶籍,或在佛山居住及工作1年以上。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7:00。
2.報名方式。統一采用網上報名。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報考指南》(附件2),確認符合招聘條件后,登錄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fshrss.gov.cn/ztzl/rszt/rsks/,填寫個人情況,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3.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錄入的個人信息與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未通過初審的,不能參加考試。
4.報考咨詢。公告和報名期間,考生可進行報考咨詢,咨詢電話0757-87238832,蘆苞鎮委組織工作辦公室曾小姐。
5.報名費。本次報名和考試均不收取費用。
6.打印準考證。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內容:主要為黨建工作相關知識,題型包括主客觀題。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18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
請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資格審核、面試
1.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高低,按職位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及面試對象,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招聘崗位面試人數不足1:3時,從區內未入圍面試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自愿原則調劑考生參加相關崗位的面試。所有報考職位均設置1:2的面試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2.公布名單。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佛山組織工作網、“佛山先鋒”微信公眾號公布。
3.資格審核。時間、地點請密切關注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需現場提供以下材料:
(1)《佛山市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4)。
(2)《準考證》1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黨員身份證明資料(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或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費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畢業證書和復印件1份。
(6)佛山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
非佛山戶籍的:提交本人與佛山企業或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或提供該企業或單位為本人繳納的社保清單原件和復印件1份。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4. 面試安排。時間、地點請密切關注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時間、地點請密切關注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根據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合格分數為60分。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五)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佛山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佛山組織工作網、“佛山先鋒”微信公眾號公示7天。
(六)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者在公示中發現有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空缺的,按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若一年內招聘崗位出現個別空缺時,可按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七)錄用及待遇
1.錄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用人單位與擬錄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合同首次簽訂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薪酬按月工資的80%標準計發。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雙方愿意續約的,續簽勞動合同。
2.待遇。薪酬待遇與社會保障標準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相關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提供準確的電話聯絡方式,確保隨時可聯系,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聘用人員如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環節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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