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畢節市威寧縣事業單位招聘261人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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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關于抓好〔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通〔2017〕221號)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事業單位人才緊缺的實際和決戰貧困提速趕超同步小康任務的需要,經2018年8月31日自治縣第八次縣長辦公會議及2018年9月27日自治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意,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1名。特制訂《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261名,具體職位、專業及要求見《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鄉鎮具體所聘單位按照報考該職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先選,筆試、面試成績相同,抽簽決定),具體聘用崗位情況詳見附件1和《附件2: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解表》。
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定向招聘威寧縣所轄鄉鎮基層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學歷放寬到高中)。
2.定向招聘“威寧縣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限截止2018年10月累計服務滿2年以上的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威寧自治縣基層項目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生源地或兵源地為威寧自治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及駐威寧自治縣部隊中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報考。
3.定向招聘“威寧縣所轄鄉鎮任職的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限目前仍在職且任職滿3年及以上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報考。
4.定向招聘“威寧自治縣戶籍”的職位,限截止2018年10月22日前戶籍在威寧自治縣或原為威寧自治縣戶籍,通過國家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縣外學習、工作的人員報考。
5.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7〕27號)精神,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以對應報考學歷條件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的職位。
職位表專業參考《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8.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威寧縣所轄鄉鎮任職的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非在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9.其他條件詳見《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及要求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在編教師和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2.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3.截止2018年10月22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或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截止規定時限內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11.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或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2.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8年10月22日9:00-10月25日16:00(報名期間24小時均可報名),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統一在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入“網上報名”頁面,選擇“2018年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入口”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純色背景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仔細閱讀和填寫《威寧自治縣2018年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和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及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審核狀態。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3.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審核未過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需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擊“提交報名申請”按鈕后,審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提交報名申請,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不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2.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職位。附件1中“是否限開考比例”欄內標注為“否”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該職位計劃招聘人數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繳費人數開考,其余職位達不到3:1比例的,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請,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9:00至16:00。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請,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修改。
5.2018年10月25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8年10月27日16: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10月28日16: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通暢。
6.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審核完畢。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信息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2.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為2018年10月22日10:00—10月29日16:00。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于2018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為防止網絡出現異常問題,建議考生打印準考證不要選擇在規定時間的最后一天進行,并應打印多份備用)。
五、筆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及《綜合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與相關專業知識);筆試內容見《職位及要求一覽表》考試科目。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時間: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對應的“考試科目”使用相對應的題本和答題卡,按照對應考試時間參加考試。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考試。
筆試成績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筆試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審查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在筆試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2:1比例以內(含2: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一)資格復審考生須持資料:
1.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用人單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報考定向招聘“威寧縣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還須根據本人身份對應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證明一份。
4.報考定向招聘村(居、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黨委書記親自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任職文件并經威寧自治縣委組織部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村(居、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還須提供所在所在鄉鎮黨委書記親自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任職文件并經威寧自治縣民政局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
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經遞補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按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2:1(含2:1)內確定職位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考生要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職位招聘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職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1:1比例的,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及下一個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招聘領導小組書面申請復檢,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醫院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由復檢工作小組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復檢工作小組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復檢結果交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原體檢醫院出具最終體檢結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能遞補。體檢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和復檢費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對象須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該職位不再遞補。從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公示。
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十、公示
經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全部納入事業編制,由自治縣財政統一撥付工資,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三年,三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調離聘用單位。
十二、紀律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在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招聘工作期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各項事宜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招聘工作由紀委監委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簡章》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nxrsj.cn)、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威寧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ww.gzweining.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
報名咨詢電話:0857-6232557(威寧自治縣人社局考試錄用調配股)
監督電話:0857-6228249(中共威寧自治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附件
附件1: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3:威寧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