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石柱縣赴高校(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38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10-15 10:49:05
石柱縣2018年赴高校公開(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赴重慶醫科大學、重慶市陳家坪展覽中心公開(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3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條件要求等詳見《石柱縣2018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石柱縣2018年赴高校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2”)。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 具有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招聘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3. 年滿18周歲,且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1”“附件2”)。
4. 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 年齡35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本縣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往屆畢業生需在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 重慶醫科大學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5日14:30—17:00
考試時間:暫定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筆試,下午14:00面試,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2. 重慶市陳家坪展覽中心(高新區科園四路)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0日9:00—13:00
考試時間:暫定2018年11月10日下午16:00筆試,2018年11月11日上午9:00面試,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要求:報考者必須認真閱讀簡章及各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如實、準確地填寫《石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或2019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以及其“附件1”“附件2”規定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中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考。在第一個考點考試考核結束后如有空缺名額,可以在第二個考點繼續招聘,以此類推,空缺名額于上一考點考試考核結束后一日內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公布,如在上一考點已將全部崗位招滿,將不再到下一考點組織招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但考生在上一考點已進入體檢環節的不得在下一考點再次報名。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于報名結束后在報名點張榜公示,并于本次招聘結束后1—2日內在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二)考試考核招聘
1. 考試招聘
報考“附件1”的考生,經報名時資格初審合格者,均進入考試招聘環節,考試時間地點現場告知并在報名地點張榜公布,也可登錄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查詢,考生超過規定時間未到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招聘資格。
考試招聘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相關專業知識,分值為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后,按招聘名額1:2的比例,根據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必須分別達到該科目實際全部參考人員平均成績的80%,方為筆試合格,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分值為100分。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4)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考試考核結束后在考點張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結束后1—2日內在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2. 考核招聘
報考“附件2”考核招聘崗位的考生,經報名時資格初審合格,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未超過1:6的均進入考核環節,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6的則首先進行初試,初試低于70分者不得進行考核招聘環節。考核時間地點現場告知并在報名地點張榜公布,也可登錄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查詢,考生超過規定時間未到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考核資格。
(1)考核方式及主要內容
報考“附件2”考核招聘崗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適崗能力、職業素養、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3)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考試考核結束后在考點張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結束后1—2日內在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歷、職稱資格、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進入面試且面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的應屆畢業生即可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后續程序按《協議》規定辦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者,若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未在簡章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予聘用。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職稱、考試總成績和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并將本人檔案、《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在石柱縣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公開招聘(錄)考試。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 石柱縣2018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
2. 石柱縣2018年赴高校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
3. 石柱縣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5. 石柱縣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審查表
6.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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