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鹽城建湖縣司法局招聘“兩類社工”及專職調解員15人公告
建湖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兩類社工”及專職調解員公告
為推進建湖司法行政事業發展,提高特殊人員管理和矛盾糾紛調處能力水平,建湖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社工及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司法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社工及專職人民調解員共15名。(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政治品德過硬,遵守法律、法規,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樂于奉獻,品行良好。
2.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3.報考人員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人民調解工作。
5.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社工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職人民調解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調解工作受到省級以上表彰且身體素質較好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并免于考試直接按程序聘任。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建湖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三、報名審查
1.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網上發布公告,現場直接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同底版2寸免冠近期藍底彩色照片3張。
2.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地點。建湖縣司法局政治處(縣城人民南路666號,聯系電話:0515-87081582、87081510)
四、資格審查
司法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于10月30日前向符合招錄條件人員發放應試準考證,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以準考證為準。
五、體檢
按招錄崗位參加考試人員考試成績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者作為擬招錄人選,體檢不合格的,由報考同一崗位人員分數列前者遞補體檢。
六、公示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參加考試人員、參考人員考試結果和擬招錄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
七、人員性質及基本待遇
招聘的人員性質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由各司法所使用和管理,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按相關規定發放工資并繳納“五險一金”。在聘用期內,對不能勝任工作、經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在工作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予以辭退或開除。聘用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及工作需要予以續聘或解聘。
八、紀律監督
1.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2.縣司法局監察室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15-87081553。
本公告內容由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建湖縣司法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