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寧夏吳忠招聘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辦公室人員10人公告
吳忠市公開招聘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辦公室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吳忠市公開招聘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辦公室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招聘名額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聘10名(其中:漢語言文學、文秘專業5人,不限專業5人)。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及技術條件;
5、身體健康,相貌端莊,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和節假日加班工作;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2、報名地點:吳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資格審核:應聘者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期滿合格證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二)考試: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示: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按個人所報崗位及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辦理聘用手續
1、聘用人員確定后(最后一名入圍者如果出現成績相同的,一并聘用),市委宣傳部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勞動合同。
2、合同期內,每年對聘用人員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和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不勝任者解除合同并予以辭退。
3、合同期滿后,根據每年的考核情況和本人意愿,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六、工資待遇
依據上一年度全區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75%確定(含單位和個人繳納五險費用),所需經費納入每年政府財政預算。
七、管理使用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辦公室聘用工作人員由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考核、使用,在服務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崗位調整。
中共吳忠市委宣傳部
吳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