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陜西西安市碑林區招聘輔助崗位15人公告
來源: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
2018-09-21 11:13:12
碑林區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行政工作效能,加強各部門工作力量,經碑林區政府同意,現委托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為部分區級部門面向社會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15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具體組織實施,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二)年齡30周歲以下。
(三)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以文學類、新聞類、經濟類、計算機類、公共管理類、法律類為主。
(四)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工作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對外協調能力;能熟練應用各類辦公軟件和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宣傳平臺;吃苦耐勞,志愿從事社會公共管理與服務工作。
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三)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8日
報名郵箱:834899062@qq.com
咨詢電話:029-83658363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應聘者需填寫《碑林區部分重點工作輔助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并將《報名表》和本人簡歷電子版,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發送至報名郵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依據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應聘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任何虛假信息,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攜帶親筆簽名的《碑林區部分重點工作輔助崗位報名表》參加面試,面試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電話通知。
(四)聘用與薪酬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與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由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具體工作崗位。試用期1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薪酬待遇:試用期2450元/月,轉正后3000元/月,并按規定繳納五險。
西安市碑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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