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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貴州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41人簡章

來源:遵義市新蒲新區 2018-09-20 13:55:56
  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簡章


  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工勤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意見》(遵府發〔2015〕19號)規定,結合新區公安工作實際,經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4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能測試、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的“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崗位表)。


  三、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維護治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吃苦耐勞精神;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除05、06崗位外);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5.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0年9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準; 6.身體條件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行,具體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7.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同時滿足每個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治安拘留的,受過刑事處罰、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審核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7日—29日(9:00--16:30)。


  報名地點: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8樓807會議室(地址:遵義市新蒲新區播州大道21號)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范圍內,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報考05、06崗位的,輔警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應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年限證明,并加蓋所屬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印章),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材料(如退伍證、獲獎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需提前下載填寫好并帶至報名現場,身高一欄不填,由現場資格審核人員填寫)、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1張及電子版(電子版按姓名+身份證號碼的方式命名,如:李某某522****0520,圖片為jpg格式)到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包括身高測量和資料審核,身高測量由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安排體檢工作醫務人員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人員監督。身高測量合格的,進入資料審核環節;身高測量不合格的,不予報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選定報考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


  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在任何一個環節提供虛假不實信息、資料或隱瞞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繳費。


  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在現場繳納100元報名費后即報名成功。截止報名結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報名成功者主動放棄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參加后續任一招聘環節的,取消報考資格并不予退費。


  報名繳費結束后,對繳費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不到3:1的崗位,需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將在“新蒲新區門戶網”及“新蒲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崗位招聘計劃被調減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調整報考崗位;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的,由該崗位的報考人員于9月30日17:00前書面向遵義市新蒲新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改報或退費,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給予退費。


  (三)領取準考證。


  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的準考證發放時間將在“新蒲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報名成功者應按照通知規定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不能代領)到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領取相關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另行通知。


  五、 考試


  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三部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對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3)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4)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1. 01至04崗位按70%計入總成績;


  2. 05、06崗位按20%計入總成績。


  (5)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內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出現報考者折算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3)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分析能力、專業水平、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成績計算:所有崗位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30%計入總成績。


  (5)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錄人數低于3:1比例的,最后1名或者2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的平均分方能參加下一環節。


  (6)未參加面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體能測試。


  (1)測試時間、地點: 詳見體能測試準考證。


  (2)測試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折算相加后從高到低按體能測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內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同一崗位出現報考者折算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體能測試人員。


  (3)測試內容


  1. 01至04崗位: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2. 05、06崗位:3000米跑;


  (4)成績計算


  1. 01至04崗位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分值,按合格線測評;


  2. 05、06崗位體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50%計入總成績。


  (5)體能測試所有項目均當場當次進行,對報考人員事后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體能測試中,報考人員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項目成績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此項目測試結束后當場向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6)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或達不到合格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出現報考者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測試成績也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二)體檢事項。


  1.體檢必須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4.體檢時間在“新蒲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通知。報考者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5.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考察中,經遵義市公安局招聘領導小組審查有不符合本《簡章》第二條“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以及未能提供人事檔案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經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黨委研究確定后,在“新蒲新區門戶網”及“新蒲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將擬聘用人員報有關部門審核后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和培訓事宜。培訓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遵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工勤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意見》及《聘用合同》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


  九、注意事項


  1.在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招聘環節中,報考人員有異議或有舉報的,均應當場向工作人員提出,對事后提出異議或舉報的,不予受理。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和體檢均須攜帶相應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電話應24小時保持暢通,因考生通訊不暢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各招聘環節的通知事項以及考試成績均在“新蒲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報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網站及相關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未及時閱讀指定網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導致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紀律規定處理。


  十、其他事宜


  本招聘簡章由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聯系電話:0851-28657177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


  0851-27695034新蒲新區組織統戰人事處


  監督電話:0851-28656928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紀委


  0851-28659141新蒲新區紀工委


  附件:報名表


  附件:崗位表


  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開招聘


  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領導小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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