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永春縣環保局招聘6人公告
永春縣環保局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因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的編外工作人員,主要從事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共6名(男女不限)。
二、報名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二)身體健康,35周歲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參加2018年永春縣村務工作者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分數達到50分以上;
(四)居住地在永春,會閩南話,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表達能力和文字功底;
(五)優先聘用條件:
1. 生態環境類、化學及化工類、材料化學等專業的人;
2. 從事過統計業務工作的人員。
3. 取得統計、計算機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的人員。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體檢、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18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正常上班時間)。
2. 報名地點:永春縣環保局普查辦(永春縣展覽城三樓),咨詢電話:0595-23979217。
3. 報名方式:現場免費報名。
4. 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用A4紙打印或復印):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有學位證書的同時提供學位證書);③2張1寸彩色免冠相片;④計生證明、綜治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各1份;⑤參加2018年永春縣村務工作者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成績單;⑥《永春縣環保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5.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收集報名表并根據招聘條件進行初步篩選,通過篩選的應聘人員,將由工作人員短信或電話通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
(二)考核
1. 面試:由我局組織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 面試時間、地點(報名時間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永春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四)體檢
1. 公示期間,我局將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入職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事業單位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 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則依次遞補。
(五)聘用辦法
1. 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一年。
2. 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具體職責以用工單位確定的崗位職責描述文件為準。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3. 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4. 工資等福利待遇: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不包括“五險一金”)。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我局不收取報名費等任何費用,謹防上當受騙。
(二)應聘人員須確保通訊方式暢通,應聘人員自身原因造成聯系不暢,我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在應聘過程中或聘用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有偽造、涂改學歷,證件(書)等各種不誠信行為的,我局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我局負責解釋。
永春縣環保局
2018年9月18日